之前晚晚欲罷不能地看村上,令我活於英國時區中。而我打掃房間永遠都需要一間屋的空間的去完成(?),既然如此,於是立下決心半夜執房去。
執房,永遠由執衣櫃開始。
今年UNIQLO Heat Tech 被人大褒,UNIQLO 亦將Heat Tech 定位為冬季服裝重點,sell 可以當外衣穿。
我以為是新產品,誰知當我打理衣櫃時才發現原來我上年已經買了兩件Heat Tech,幾天前還在想今年Heat Tech 跟上年我為了上阿里山而買那兩件貼身保暖內衣有何分別,原來沒有。
唯一分別,一樣是turtle neck,上年只不過需$79,今年已經賣$99。還有,今年Heat Tech 還有褲款,上年沒有。
幾天前,天氣仍然嚴寒,我見到大把人去掃Heat Tech,UNIQLO 真係賺到笑。
上年的包裝袋,比今年的平實多了︰
當我清其中一格櫃時,突然找到這個!
今年我去Megabox 的B&Q 買毛冷,打算給自己織一條頸巾,希望在這個冬天用的。織了1/3,就沒有再織下去。我完全沒印象為何我會停工,還有何時把它打入冷宮放進衣櫃裡!現在我很苦惱呀,雖然只不過是一高一低針,但我已經忘記如何織下去... 唔知點算。
我見到就頭痛。還有1/3 沒有露相。其實我不算多衫了吧,我也不是常買衣服那些人,可是恁我怎執拾、把不合身的、太殘舊的丟掉,我的衣櫃始終無法吞下這一堆衣服。主因其實是我衣櫃太小了。可是我在想,究竟一個人需要多少件衣服呢?我這一堆衣服,其實有一大半長年不見天日,我都幾肯定我很少會穿。可是好端端的,就這樣不要又不捨得。我的確試過把我認為我長年都不會穿的褲子丟掉,事後居然很想很想穿上它,然後後悔為何我會丟掉它,真犯賤。自此之後,更加不敢亂丟衫。
我一邊把衣服分類時,一邊想起早已沒有聯絡的A 跟B。A 很喜歡換季,而他換季的方法就是把一整批的衣服都換掉。衣服只穿一季,不管新淨與否,總之春天時就丟去冬季時買的衣服、夏天就丟春天的、秋天就丟夏天的,諸如此類。我當時聽到、目睹,都為之惻然,因為他丟那些衣服,全都是新簇簇的。至於B,我不知道B 是否丟衫當食菜,但他是那種兩個星期沒買衫就已經說︰「我好耐冇買衫喇!」那種人。據仍然跟他有聯絡的人說,由始至終,每次見他他都是穿新衣服,猶如名星一樣。究竟一個人需要多少件衣服呢?究竟一件衣服,由把它買下來,再丟掉,穿了多少次?這個社會很現實的,人靠衣裝,要靚要追得上潮流,要突出自己,結果啊,我們買的遠比我們需要的多。結果從一大堆衣服來看,大家都不是瀟灑的人。老套點說,香港人真的生活富裕,在買衣服的觀點上來看,近乎奢侈。
雖然我認為,東西放著不用,就算保存完好,都是一種浪費。可是有兩件衣服,是我連包裝袋都不捨得拆開的,︰
意大利贏了第4 次世界盃後,PUMA 出的紀念Tee。
還有華星年代的陳奕迅在2000 年出了《Nothing Really Matters》大碟,然後你好運,CD 中有張不知什麼東西,即可以得到not for sale 的紀念Tee 一件。
這2 件Tee,我永遠不捨得穿。
可是整個衣櫃中最珍貴的,要數以下這件︰
是我嫲嫲在我小時候親手幫我打的一件冷背心。當年我應該還在上幼稚園。袖邊跟領口邊再加上這個花紋應該不易打吧,而且還是用幼冷啊。我用幼冷織頸巾都已經想死了,何況是打一件毛衣?這是唯一一件嫲嫲留給我的東西,而且是她親手造的,特別彌足珍貴。可能是小時候我親眼看著她用銀色的冷針打的,所以就算很快不合身都好,我都很愛惜它,一直把它也保存下來直到現在。我會當這是嫁妝,甚至是家傳之寶。如果將來誕下女兒的話,這會成為她的衣物。
花了四個小時才打理好衣櫃,之後的執房工作才是重頭戲...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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