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4日 星期一
不朽的褒曼︰The Rite《儀式》︰藝術家的自白書
Director: Ingmar BERGMAN
Cast: Ingrid Thulin, Anders Ek, Gunnar Bjornstrand
Country: Sweden
Year: 1969
Color: B&W
Duration: 74 mins
看完《狼的時刻》後,就立即看《儀式》。男伴說這比《狼的時刻》更難懂。怪不得,《儀式》可算是褒曼的自辯,為藝術護航。我們只是平凡眾生,怎會明白被人抨擊自家作品的感受?加上比《狼的時刻》更嚴重的英文字幕問題,會看得一頭霧水。說起字幕真係把幾火!今次冇出現德文,但又係十句譯得八句囉!大佬,香港有幾多個人會識瑞典文呀!我連瑞典文的Yes 及No 都唔識分,你係咪懶到連「是」與「否」都費時譯!Fisher 問Hans 仲愛唔愛Thea,我見到Hans 有答但就完全唔知佢答咩囉!你老闆咩!成日譯到唔湯唔水!字幕跟唔上情節,人哋講完下一個人講嘢先出番上一個人講的字幕!食蕉啦!叫人點睇!《狼的時刻》同《儀式》唔係褒曼最出色的作品,揀嚟睇完全係因為物以稀為貴!你要響香港搵呢兩套片難過要自殺!就係因為D 字幕唔湯唔水大大影響理解情節的進度及程度!而家諗起都火滾!
講番套戲先。全部電影主打得四個演員,加上褒曼自己客串扮演神父,總共五個人。電影分九幕(好似係),每一幕只得一個場景,除了第一及最後一幕,每一幕都只得兩個人。這跟褒曼遺作Saraband(夕陽舞曲)很相似,怪不得,原來兩者本身都是在電視播映的。
藝術團的經理Hans、其妻既是演員Thea 及另一位男表演者 Sebastian Fischer,他們三人被懷疑收入與工作不符而分別接受法官Judge Abrahamson 審問。可是法官審問的問題與他們的收入無關,反而針對他們混亂的私生活、藝術工作借機盡情侮辱一番。三人被審問到自我懷疑︰一直覺得沒問題的三角關係,被問多兩問連自己都接受不了。法官本身不是特別清高,欺善怕惡。三個人面對法官的態度不盡相同,Fisher 憤然反抗得法官要跪地求饒;Hans 態度妥協同法官有商有量;Thea 個性懦弱被法官污辱。到最後三人在法官前表演一幕儀式,法官心臟病發死鬼咗。有人說,這是藝術自己來復仇。
這部電影不易看除了多得字幕唔少之外,是我們不理解褒曼當年拍《儀式》背後的故事亦是原因之一。當年《假面》技驚四座,但在本土瑞典票房不理想,加上他當了三年瑞典皇家劇院經理時對批評、觀眾及政府感到憤怒。當他辭去劇院經理後就寫下這個劇本。所以很明顯《儀式》是他的自白書,法官心臟病那一幕與其說是藝術報復侮辱藝術者,倒不如說褒曼把怨氣發洩在法官身上。法官其實亦代表了政府及觀眾(因為最後一幕他是儀式的觀眾)。這根本就是一部褒曼自娛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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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因為唔熟褒曼 (我同佢先識左兩日咁大把) ,所以睇唔明佢既自娛電影。你解幾解,明多左,但始終好難想像戲中三人行可以接受咁荒誕既關係。或者文化同時代既差異,係另一道鴻溝所在。
短短74分鐘,暈眩的感覺犀利過三號風球坐快船入長洲。尤其是最後一幕,莫名其妙地上演「儀式」,除非係褒曼知心友或追隨者,否則一頭霧水一額汗水,實在在所難免。
希望我過多十年八載再睇會領悟更多 (笑)
戲中的三角關係道德上不容許,但現實中更荒誕的都有。有時我會覺得Bergman 要設計呢個三人行出來,目的在於令人反思︰人地自己覺得冇問題咁關你地d 人咩事?反正呢d 都係好私人的事,三個人都唔覺得有d 咩大問題,又不是犯法,為什麼要受到外人(即法官)的批判?就是因為所謂的「道德」嗎?同一時間,法官的道德不見得比他們三人好。都是五十步笑一百步而已。
不會要等十年八載啦。之後HKIFF 所看的,相信除了《沉默》,其他的都會像《對鏡猜謎》般,放心好了。=)特別是《野草莓》,沒有太多要深思的東西,只得年老帶來的惋惜。
閣下文章以被hkiff連線所連接:
http://www.hkifflink.net/2008/04/16/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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