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手提電話

話說大約4 個月前,我把用了2 年,不可將sms back up 的低能SE 手機換了。其實那部SE 機沒什麼不好,那個用來拍照的閃光燈非常好用,因為可以選擇長開變電筒,又夠光。上年到太魯閣去,我們莫名其妙的要用雙腳穿過完全沒有照明系統的行車隧道,內裡黑得莫說伸手不見五指,連五指放到眼前都完完全全看不到。民宿主人早就借了電筒給我們,可是根本就不夠光,能見度只得一呎(現在想起,有點像村上春樹的《世界末日興與冷酷異境》中的地底世界)。車子不時經過,萬一因為太黑而仆街,剛巧有車子高速行過,你就仆街了。坦白說,真的怕得要命。幸好我想起那部SE 有閃光燈功能,一拿出來,正!比電筒照得更光更遠,至少能見度可達5 呎。只不過back up 不到sms 比較煩。我要另外找個同樣低能的software download 去back up sms。因此幾個月前,我還是換電話了。

那部SE 機是我人生第一部SE 機,本來我一直都用NOKIA 的。NOKIA 好用呀,至少保值,又好少壞,接收功能也好,因此用過SE 後便回歸NOKIA 懷抱。也不是什麼高階機,但好歹也是新型號,順便也學人用手機上網了。誰知,這部機虧到不能。自動熄機,自動幫我reset 時間日子,我都一直話之佢。直到有天無啦啦send 不了sms,我就終於忍不住,拿去維修。修好了的當晚,再壞過。第二天我再拿去維修。每天花我3 個小時,上到去cs center 都看到有人對cs 說︰「乜你哋nokia d 機咁渣架!」終於弄好了,一星期後開始以為可以安樂時,又再次send 不到sms。關機再開又沒事,software 又再次不穩定。我都feel 到lai 嘢時,便把手機的sms 及phone book back up 到電腦去。一連接說我手機不夠memory(而其實我電話只得幾張照片及3 首mp3 ringtone 而已)就立即狠狠地把我的wallpaper 刪掉。第二天,我見電話的電池用量是5/6,打算把它充一充電,突然就變成1/6,說low battery。我都忍夠了,決定把手機換掉,實在不想再花任何時間在NOKIA cs center 上。這部機,我只用了4 個月而已。自此之後,我決定跟NOKIA 講拜拜。

好啦,有個已簽死約的上網plan 把我縛著,NOKIA 已經不再是我選擇之列中,SE 又不想回頭,要找部可以上網的電話,我向更高階的手機進發。人人都跟我說iphone 好,但一個窮人是沒資格用iphone 的,於是向android 埋手。只是一部舊model 而已,但暫時看來很好用,有google account 的人會用得非常愉快,(暫時)唯一缺點,是超!級!食!電!(舊電半日就玩完)說實在,如果將來銀根鬆動,我寧願要Nexus One(或更新model)都不要iphone。

突然由cheap 機去到smartphone,進化過程快到自己都覺得有點意想不到,可是我還是覺得以前的手機比較好用。有時低科技有低科技的好,沒那麼花巧,就沒那麼易壞,也沒那麼「食電」。



這陣子,又Andrea Bocelli 又Chicago 又hkiff 又Eason,下下過千或接近一千,而家換埋部smartphone,我連我銀行戶口淨番幾多錢都唔想睇。點解一個窮人要懶係有taste 學人欣賞high culture?有時我都想問候我自己。

3 則留言:

uncleray 提到...

我想話呢,你花咁多$$看埋看埋咁多東西,還算窮嗎 :)

DoA 提到...

我一直只用NOKIA,也不是死忠,只是總找不著合心水,十年來每次換機都是NOKIA。半年前終於換了smartphone,是HTC Magich的Android phone,現在只out了,但自覺還是相當好用,夠用了。

瑪嘉烈 提到...

Uncleray: save 埋一次過使哂…
香港仔:你部電話食電食得勁唔勁?捱唔捱到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