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其實不喜歡Beauty and the Beast,就算是原著故事本身就已經不喜歡了。
但我太喜歡動畫版的歌,小時候把片租回來,不是把電影replay,而是把歌一次又一次的rewind, play, rewind , play。只是當年看的是中文版,現在只找得到英文版,不過,一樣喜歡。
Beauty and the Beast 最出名當然是同名theme song 囉,但我覺得最難聽就是這首歌。其實片中首首歌都比Beauty and the Beast 動聽。
來到這,純樸鄉村小鎮,而每天情況也相近
城鎮中聚滿簡樸村民,在每天醒後… 早晨…早晨…早晨…早晨…早晨
這首是當年最愛。
求人客來試真,睇睇我哋嘅招呼點?
你只需套上餐巾,以後我將會招呼你
香的湯與熱葷,我哋以招呼人為樂架...
心竟給牠來敲醒...
最近想,是否應該買回O.S.T 呢?仍有貨嗎?中文定英文好?
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2010年3月30日 星期二
The Secret in their Eyes/Wild Grass
這兩部不易寫,我嘗試簡述之。
好看嗎?其實是好看的,雖然看罷認為,這電影的確沒理由可以打敗The White Ribbon 及A Prophet 成為奧斯卡最佳外語片。不過算了,反正Oscar 的「賽果」向來都可以備受爭議。
這是一部很好的商業片,說故事技巧很好的商業片。片中有幾幕令我印象難忘(我2 日前睇架)︰一,是電影開首在火車站那一幕,因為這一幕用了特別效果,令到畫面如印象派的畫作一樣。二,是中段追兇,一個長鏡頭在高空中慢慢zoom 到正舉行比賽的球場上,鏡頭在球場上穿過再掃上有萬千球迷的觀眾席上,直到找到男主角為止。這2 幕very impressive。三,是接著的追捕場面,導演的鏡頭推進,很好。
這電影很難寫,因為可以寫的實在多。片中包含了好幾層意義︰一,戲名「他們眼中的秘密」。電影其中一件想說的事,亦是故事發展的關鍵之一,就是你想得知那個人的秘密的端倪,看看他眼睛吧。因此,電影中,男女主角透過雙眼知道對方對自己有意思;男主角重看死者生前的照片,從相中人的眼神而得知誰是兇手;女主角因為兇手望著她胸部的眼光而直覺地確定男主角沒有捉錯人;男主角因為死者丈夫的眼神而猜想到兇手的下場。這一切劇情都是因為the eyes tell their secret 而推進出來。這片名,改得真好(只是中譯名太行貨)。
二,這是一部講述當年阿根廷司法制度、政治如何黑暗,令到公義無法彰顯的一部電影。無辜的人被人屈打成招,不是新鮮事。最可怖的卻是指使警察屈打成招的人,在官場上扶搖直上,把一個犯了彌天大罪的、正坐牢的危險人物釋放出來,招攬旗下,身上時有槍械,幫政府做殺手。然後充滿張力的一幕出來了︰男女主角走到政府部門投訴,對家卻意氣風發說「難道只聘請好人嗎?有才能的人就不能用嗎?」把對方打發。男女主角離開,走到升降機內,門快關掉的一刻,兇手走了入去。三人站在升降機中,大家從來沒有眼神交流。男主角冷靜,女主角卻完全驚慌(跟其之前盤問兇手的氣勢有極大反差),兇手把槍拿出來,把玩一番。之後升降機門打開,兇手走出去。我們在升降機的鏡子反射中看到,兇手回頭,看著升降機內當年拘捕他的二人,做了一個「你奈得我咩何?」的表情。這一幕,完全沒有對白,卻拍得好看,甚至預示了之後所發生的悲劇。
三,這其實是一部愛情片,講兩段放不下的感情。分別在於,一個愛得縛手縛腳,一個愛得極度義無反顧。後者因為看到沉冤不得雪,於是自己濫用私刑。做人最痛苦不是死亡,而是過著虛無一生。兇手那一句 "Please ask him to talk to me at least" 才是全片最震撼之處。前者的愛跟恐懼並肩而行,到最後才發現,原來愛與恐懼只差一線。
電影有很多貫徹全片的細節地方,女主角在辦公室開門關門的習慣、關於'passion',與及那個打不到'A' 字的打字機,把「恐懼」變「愛」有點精作用的'A' 字、由眼說出的秘密等,令到電影更好看,更有趣味,更連貫。其實電影也是告訴大家,做人要留意細節吧。
Alain Resnais 的野草。大師始終是大師,其場面調度,鏡頭運用的確有一手,可惜小女子不才,全片我只懂得欣賞這些。上網看,才知道這是一部喜劇。這是一部我不懂欣賞而又得到Cannes Special Jury Prize 的喜劇。
好看嗎?其實是好看的,雖然看罷認為,這電影的確沒理由可以打敗The White Ribbon 及A Prophet 成為奧斯卡最佳外語片。不過算了,反正Oscar 的「賽果」向來都可以備受爭議。
這是一部很好的商業片,說故事技巧很好的商業片。片中有幾幕令我印象難忘(我2 日前睇架)︰一,是電影開首在火車站那一幕,因為這一幕用了特別效果,令到畫面如印象派的畫作一樣。二,是中段追兇,一個長鏡頭在高空中慢慢zoom 到正舉行比賽的球場上,鏡頭在球場上穿過再掃上有萬千球迷的觀眾席上,直到找到男主角為止。這2 幕very impressive。三,是接著的追捕場面,導演的鏡頭推進,很好。
這電影很難寫,因為可以寫的實在多。片中包含了好幾層意義︰一,戲名「他們眼中的秘密」。電影其中一件想說的事,亦是故事發展的關鍵之一,就是你想得知那個人的秘密的端倪,看看他眼睛吧。因此,電影中,男女主角透過雙眼知道對方對自己有意思;男主角重看死者生前的照片,從相中人的眼神而得知誰是兇手;女主角因為兇手望著她胸部的眼光而直覺地確定男主角沒有捉錯人;男主角因為死者丈夫的眼神而猜想到兇手的下場。這一切劇情都是因為the eyes tell their secret 而推進出來。這片名,改得真好(只是中譯名太行貨)。
二,這是一部講述當年阿根廷司法制度、政治如何黑暗,令到公義無法彰顯的一部電影。無辜的人被人屈打成招,不是新鮮事。最可怖的卻是指使警察屈打成招的人,在官場上扶搖直上,把一個犯了彌天大罪的、正坐牢的危險人物釋放出來,招攬旗下,身上時有槍械,幫政府做殺手。然後充滿張力的一幕出來了︰男女主角走到政府部門投訴,對家卻意氣風發說「難道只聘請好人嗎?有才能的人就不能用嗎?」把對方打發。男女主角離開,走到升降機內,門快關掉的一刻,兇手走了入去。三人站在升降機中,大家從來沒有眼神交流。男主角冷靜,女主角卻完全驚慌(跟其之前盤問兇手的氣勢有極大反差),兇手把槍拿出來,把玩一番。之後升降機門打開,兇手走出去。我們在升降機的鏡子反射中看到,兇手回頭,看著升降機內當年拘捕他的二人,做了一個「你奈得我咩何?」的表情。這一幕,完全沒有對白,卻拍得好看,甚至預示了之後所發生的悲劇。
三,這其實是一部愛情片,講兩段放不下的感情。分別在於,一個愛得縛手縛腳,一個愛得極度義無反顧。後者因為看到沉冤不得雪,於是自己濫用私刑。做人最痛苦不是死亡,而是過著虛無一生。兇手那一句 "Please ask him to talk to me at least" 才是全片最震撼之處。前者的愛跟恐懼並肩而行,到最後才發現,原來愛與恐懼只差一線。
電影有很多貫徹全片的細節地方,女主角在辦公室開門關門的習慣、關於'passion',與及那個打不到'A' 字的打字機,把「恐懼」變「愛」有點精作用的'A' 字、由眼說出的秘密等,令到電影更好看,更有趣味,更連貫。其實電影也是告訴大家,做人要留意細節吧。
Alain Resnais 的野草。大師始終是大師,其場面調度,鏡頭運用的確有一手,可惜小女子不才,全片我只懂得欣賞這些。上網看,才知道這是一部喜劇。這是一部我不懂欣賞而又得到Cannes Special Jury Prize 的喜劇。
2010年3月28日 星期日
The Ghost Writer
最近看了2 套出色的thriller,一套是Shutter Island,另一套就是Roman Polanski's The Ghost Writer。故事雖然不同,後者是政治驚慄片(原著小說作者表明作品是用來影射Tony Blair),不過都有共通之處,就是故事都發生在小島上,只是The Ghost Writer 中的那個並不是孤島,還有2 部電影都有希治閣的感覺。男主角被人跟蹤,還有在島上跟一名老伯交談,這兩幕有著希治閣的影子。Hitchcock 真的是thriller 片的大師,其作品真的影響後世不少。
The Ghost Writer 是一部出色thriller,Polanski 作了一次示範作,如何拍一套完全沒有血腥、沒有暴力場面、沒有動作場面,但你又會覺得緊張的驚慄電影。對,這是比Scorsese's Shutter Island 更出色的地方,這電影真的沒有一點血腥、不堪入目的鏡頭,沒有令人害怕嘔心的角色外型設計。幫助製造緊張氣氛的是劇情本身的推進(當然配樂應記一功),以及thriller 片的特徵︰大雨、大風、黑夜、杳無人煙的小島,怪裡怪氣的傭人等,Polanski 只是單靠這些就拍了這電影,這是他有自信的表現。重點是,他做到了,他拍了一套出色的thriller 。這不是一件容易事,少些功力觀眾都會覺得悶,可是Polanski 卻駕馭得非常好。
場面調度也好,看似平平無奇、沒有嘩眾取寵懶藝術的鏡頭運用,卻可看出其心思,例如結局,鏡頭「低炒」Ruth Lang 的面部,看著她由神色自若一瞬間變成心虛的表情,因為鏡頭角度比燈光及女角面孔低,於是我們看到Ruth Lang 的臉由於本身鼻子突出的關係,而自動幫面部打影了,於是你會看到Ruth Lang 的表情不只心虛、驚慌那麼簡單,而是多了一層陰深的感覺。對,鏡頭的運用是如此平實卻又見藝術性(鏡頭是真的serves the story itself 而不是為了炫耀導演本身的高超技術),這是真正札實的功力(及健康心態)。
故事本身當然跟原著般,除了明顯影射Tony Blair外,更有其他玩味的事。戲中「扮」Tony Blair 的Pierce Brosnan 因牽涉戰爭罪行的案件而不能回英,這其實跟Polanski 的自況一樣。對白見幽默,狂玩食字,建議進場者除了看字幕外,也要留心聆聽一下角色的交談。另外,觀眾也可留意一下Ewan McGregor 在片中到底叫什麼名字啊。
結局不是荷李活式那種、也不政治正確。隨著風把草稿吹得四散,所有真相都湮沒了。至於結局會不會像Shutter Island 般引起觀眾討論,有待觀察。
2010年3月27日 星期六
The Cranberries/Android App
除了Alanis Morissette,最近常想起的是The Cranberries。多得王菲的《夢中人》,令到不少人都認識The Cranberries。不過我認識他們都是因為十多年前的NOW 雜綿碟,先後認識Zombie 及Ode to My Family,發覺音樂風格跟女主音的聲線非常合我杯茶,於是找他們其他作品來聽,才驚覺原來夢中人即Dream。前陣子我在面書post 上Analyze,立即就有人問我為什麼想起他們,「因為我知道佢哋復合,而家響歐美開巡迴演唱會」,又一對很想看他們唱live 卻又沒看過的組合歌手。
他們的Linger,總會不時無啦啦在我腦海出現,不過近期我是Analyze 上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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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明白為何有人會玩app 玩上腦,今天居然發現有免費書看的apps,存檔好似不少,我看一看發現有不少classic,還有大量Plato 的著作等,總之你說得出超級大路的名著都有,樂透了,似乎用過smartphone 真的走不了回頭路,Android 機真的很神。
可以免費看電子書的有以下2 個︰
Aldiko
WordPlayer v3
Kill App 的app 我用Task Manager,其實覺得麻麻,有沒有更好介紹?
其實最想有CR2 的app 可以給我聽903,不過這個看似一定會有的app,的而且確不存在。CR2 真的對iPhone 很偏心....
本來很想用afirewall 去阻隔cold call,卻import 不到blacklist,很失望。有人知道解決方法嗎?
他們的Linger,總會不時無啦啦在我腦海出現,不過近期我是Analyze 上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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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明白為何有人會玩app 玩上腦,今天居然發現有免費書看的apps,存檔好似不少,我看一看發現有不少classic,還有大量Plato 的著作等,總之你說得出超級大路的名著都有,樂透了,似乎用過smartphone 真的走不了回頭路,Android 機真的很神。
可以免費看電子書的有以下2 個︰
Aldiko
WordPlayer v3
都是看英文書的,WordPlayer v3 感覺書比較多,不過Aldiko 的設計比較漂亮(Aldiko 其實也有很多書)。
還有個直讀中文cBook(iPhone user 應該好熟悉了吧),真的只讀中文書,而且還只是好讀網站的中文書,種類其實不多。
還有個直讀中文cBook(iPhone user 應該好熟悉了吧),真的只讀中文書,而且還只是好讀網站的中文書,種類其實不多。
Kill App 的app 我用Task Manager,其實覺得麻麻,有沒有更好介紹?
其實最想有CR2 的app 可以給我聽903,不過這個看似一定會有的app,的而且確不存在。CR2 真的對iPhone 很偏心....
本來很想用afirewall 去阻隔cold call,卻import 不到blacklist,很失望。有人知道解決方法嗎?
2010年3月26日 星期五
Eccentricities of a Blonde Hair Girl
第一次看Manoel de Oliveira 的作品。坦白說,其實我對葡萄牙電影一點認識也沒有。為什麼要選呢?因為看簡介出現「道德」二字,想起Eric Rohmer ,與及Luis Bunuel's That Obscure Object of Desire,而且導演已經活了足足一個世紀,仍在拍電影,好應該好好進場支持一下吧。
對大師不認識,也沒資格評論一番,還是寫下看時感覺好了。大師對自己國家文化有深厚認識,短短一個小時內的十多分鐘,於一個富有人家的聚會中,來一次葡國的詩詞歌賦導讀課。如果本身對這些文化有認識的話,應該會看得比較開心。這一幕我想起貴族出身亦擅於拍貴族電影的Visconti,因為這一戶有錢人家其實似貴族多過富豪。對葡國文化零認識,純粹認為現今的有錢人,哪會喜歡欣賞音樂唸詩之類的活動?看電影,真的只有18,19 世紀中比較富裕的地主,才會不時聚首一堂,有人彈琴、有人唱歌、有人讀書等(有看Jane Austen 的人應該會想像得到)。我一邊看這一幕,一邊想起種種昔日情懷,這一部份充滿上世紀的氣息啊,試問沒有深厚的文化根基,如果導演不是活了整整一個世紀,他如何可以構思這一幕?正如只有Visconti 才可拍貴族電影一樣,那一種氛圍只有貴族出身的他才可營造出來。我想,當今沒有一位導演可以把這種氣息拍出來。這一幕,是寶啊。
再談令到男主角為之傾倒的女主角。女主角芳齡多少?其實電影沒有說,但感覺是少女,可能20 不到。電影開始不久,我一邊看男主角如何被少女吸引,一邊想,香港可否拍出這種電影?男人比一名比自己年輕得多的少女吸引著,我想來想去,只想到《男人四十》。但林嘉欣跟女主角是兩回事,林嘉欣飾演的是聰明又有些少叛逆的美少女,美是美,性感卻完全欠奉。女主角卻是代表很純粹的色慾,有一種性吸引力、挑逗性及神秘感,同時非常年青,她只是輕輕撥一撥充滿異國風情的扇子,就令男主角心動了。在香港,你可以找到這種少女嗎?誰又可以飾演這種角色?坦白說,沒有。
結局的twist 有點突然,我以為是女的勾引別的男人,誰知是因「了解」而分開,但其實合理啊,男女雙方根本沒怎麼認識過。男的看上女的純粹因為原始本能,沒認識就決定結婚,之後卻相隔異地,還要靠寫信交待近況(真的很上世紀啊!I love it!),連用電話交談都沒有。本來就是陌生人,結不成婚,好應該。
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Solitary
在誠品時我說我要買一本印度神話故事書,以及一本關於漢字字源的小學生讀物,然後男伴終於忍不住說︰點解你d 興趣咁特別?(我feel 到佢應該忍咗好耐)
我很喜歡Tube Downloader 這個app,它可以把youtube video 轉成mp3,這對我來說無比重要,因為有很多老歌都很難找到mp3,但youtube 上卻有很多這些歌的MV。男伴問︰Classic 呀?我說︰Jazz 呀。不過我第一首download 的是1936 年的The Way You Look Tonight。
星座說,金星於水瓶的人很古怪很極端,審美眼光很高(其實是與別不同),他們喜歡很前衛的東西,同時又很喜歡古舊的東西,從來都取不到中間平衡點。我自問對前衛的東西興趣不大(到底我遇見過未?),卻十分喜歡古舊事物,黑白片、黑白照、老歌、古老建築物、衣服... 我說過如果真的披嫁衣,想穿19 世紀維多利亞式的婚紗,或者再推前一點,Jane Austen 那個時代的嫁衣也不錯,很elegant 啊。
因為興趣及品味跟一般人有頗大出入,所以星座說這種女性不容易受到男性青睞(其實係本身唔靚),懂得欣賞他們的男性少之又少,只得喜歡知性之美的男性才會被這種女性所吸引。金星水瓶的人本身對人會維持一定距離,再加上水星也是水瓶,令到思想比一般人更獨特、更難以理解、更難以捉摸(星座說「水星水瓶則是絕頂聰明, 但溝通技巧可能太冷, 不是每個人都受得了」後半認同,但我覺得我越來越蠢)。換言之,是怪上加怪。這些怪,令我越來越自閉。
今日我跟男伴說起Eurasian Lynx 及Bobcat,我說覺得很寂寞,因為我覺得Eurasian Lynx 及當中的Bobcat真的很漂亮,打算到面書join group 時,卻發現關於他們的group 或fan page 少得可憐之餘,連member 人數都少之又少。「我的興趣真的那麼小眾嗎?」九型人格又好,16 型人格都好,或多或少都在訴說同一個結論。小眾其實不是問題,問題是找不到共鳴的人。
有時,我都不知道自己屬於哪一個地方、哪一個星球,又或者可以忍受多久。或者我真係應該番火星,看看可不可以找回我的同類。
我很喜歡Tube Downloader 這個app,它可以把youtube video 轉成mp3,這對我來說無比重要,因為有很多老歌都很難找到mp3,但youtube 上卻有很多這些歌的MV。男伴問︰Classic 呀?我說︰Jazz 呀。不過我第一首download 的是1936 年的The Way You Look Tonight。
星座說,金星於水瓶的人很古怪很極端,審美眼光很高(其實是與別不同),他們喜歡很前衛的東西,同時又很喜歡古舊的東西,從來都取不到中間平衡點。我自問對前衛的東西興趣不大(到底我遇見過未?),卻十分喜歡古舊事物,黑白片、黑白照、老歌、古老建築物、衣服... 我說過如果真的披嫁衣,想穿19 世紀維多利亞式的婚紗,或者再推前一點,Jane Austen 那個時代的嫁衣也不錯,很elegant 啊。
因為興趣及品味跟一般人有頗大出入,所以星座說這種女性不容易受到男性青睞(其實係本身唔靚),懂得欣賞他們的男性少之又少,只得喜歡知性之美的男性才會被這種女性所吸引。金星水瓶的人本身對人會維持一定距離,再加上水星也是水瓶,令到思想比一般人更獨特、更難以理解、更難以捉摸(星座說「水星水瓶則是絕頂聰明, 但溝通技巧可能太冷, 不是每個人都受得了」後半認同,但我覺得我越來越蠢)。換言之,是怪上加怪。這些怪,令我越來越自閉。
今日我跟男伴說起Eurasian Lynx 及Bobcat,我說覺得很寂寞,因為我覺得Eurasian Lynx 及當中的Bobcat真的很漂亮,打算到面書join group 時,卻發現關於他們的group 或fan page 少得可憐之餘,連member 人數都少之又少。「我的興趣真的那麼小眾嗎?」九型人格又好,16 型人格都好,或多或少都在訴說同一個結論。小眾其實不是問題,問題是找不到共鳴的人。
有時,我都不知道自己屬於哪一個地方、哪一個星球,又或者可以忍受多久。或者我真係應該番火星,看看可不可以找回我的同類。
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A Single Man
我再一次同大家唱反調。
我知,我知,好多人都覺得好好睇,又覺得好感人,但我無動於衷。
按理,我應該很容易被此片打動的,因為近日情緒低落,非常易哭,我又是最怕跟伴侶死別那種人(對,想一想都會哭),所以沒理由會不喜歡這片,但我就是覺得很一般。
究竟Tom Ford 想表達什麼呢?孤獨而引發出來的憂鬱及寂寞(我最在行)?喪偶之痛(我很是明白)?還是人生無常?今次我看得不明白。
節奏緩慢,電影一開始由主角George 起床到他回校,應該拍了十多分鐘吧,但我已看得有點分神。
服裝也好、場景也好,都是美美的。鏡頭運用看得出是有用心處理過,不過,有時我會想,為何他要這樣處理呢?George 從家中出發,駕車往學校去,經過鄰居的屋前花園,然後慢鏡頭來了,他一直看著小女孩在跳舞。這表達了什麼?青春真好?人家有愉快的生活?我看不明白。有時不明白不是問題,我自問看不懂安東尼奧尼在拍什麼,但他的場面調度漂亮得我只會留意他的鏡頭如何推進,而不去深究他想表達什麼(事後才想吧)。就算看不懂,他的電影也美得令我原諒(?)他的慢。鏡頭時會給面部器官來個大特寫,有些時候卻不知道這樣用意何在,特別是George 回校不久,女職員跟George 交談時,鏡頭便經常為這位女職員的眼睛來一個大特寫,為什麼呢?難道這位女職員對同性戀的George 來說很有吸引力嗎(所以之後他說「你的眼睛真的很漂亮」)?或許Tom Ford 是有點過度設計了。
不過說實話,電影也有拍得不錯的地方。Tom Ford 在後期製作時很特意地玩調色,以pale 及vivid 的色調去表達George 當下的心情,甚至是用以表達人生的色彩(自己一人時,會覺得孤苦、絕望;有朋友相伴、有志同道合的人出現,人生的色彩總會變得豐富些),可見其心思。George 跟Jim、其學生及西班牙美男子調情時,也拍得滿有情調的,不落俗套。這個時候的面部大特寫終於都發揮作用了,看倌們可以看清楚他們如何眉來眼去、用表情及互相試探的說話去傳情達意。
Colin Firth 的角色很難處理,他要扮演一個外表要時刻保持完美及保守的人,一個在保守的時代下因為性取向的關係而不能走出衣櫃的人,一個壓抑情感的人,在這古板嚴肅的軀殼下表現出哀痛、表達出對其他同性有好感不是易事。Colin Firth 其實處理得不錯,他沒有歇斯底里(符合角色性格)。影片一開始,當他發夢醒後那個哀傷、極度失望悔恨的表情,很有層次;當他知道Jim 離世時由錯愕迅速變化到難過落淚,表現恰到好處;然後他跟Kenny 及西班牙美男子調情時,他面上的表情有很細微卻又顯著的變化,這真的很考其演技。
其實講關於同性戀電影一向都不少,論港人比較熟悉的有李安的《斷背山》,關錦鵬《藍宇》及王家衛《春光乍洩》,如果加上A Single Man,四套中我比較喜歡《藍宇》及《春光乍洩》。如果說A Single Man 不是說同性戀/愛情,而是單純的喪偶之痛,我都是比較喜歡《藍宇》(雖然是差不多到結局才喪偶)。如果說A Single Man 是說關於孤獨的故事,我還是比較喜歡Synecdoche, New York。如果這電影是想說人生無常,我還是讀佛學好了,至少佛家會跟你說「人生無常,因此不要執著」,這對我心境上有或多或少的幫助,雖然我十分喜歡電影中這對白 "Sometimes awful things have their own kind of beauty."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Alanis Morissette
我真想念她的聲線。
自1995/1996 年買了她的Jagged Little Pill 之後就很喜歡她。記得大約1998 年她來港開了一次演唱會,當時年紀小,又沒錢,身邊又沒朋友認識她,結果演唱會沒有去。我仍記得報紙之後報導說,她居然不穿鞋子就上台了。現在越來越後悔當年沒有去看演唱會,我相信她應該不會再來香港了,因為她真的不及當年紅。聲線特別,口琴了得,一把長黑捲髮,我到現在仍認為,莫文蔚有段時期的形象是模仿她的。不少人都因為孫燕姿而認識她的That I Would Be Good,又或者因為City of Angels 這電影而認識Uninvited,但我常懷疑,究竟有多少人會因此而認識Alanis Morissette?
她的So-Called Chaos 我真的聽都沒聽過,因為之前她有些歌我真的覺得有點失望。不過Flavors of Entanglement 發行後,我對她的興趣又回來了。上年(還是前年?)有段時間我常聽Flavors of Entanglement,感覺她雖變得平易近人了,可是歌曲仍然動聽,不過最出色的仍然是成為一時佳話的Jagged Little Pill。這碟真的百聽不厭,是整隻碟、每一首歌都百聽不厭,而且可以不停地loop 不停地loop,以前我loop 到以為自己有強迫症。
真想聽她唱一次live。
自1995/1996 年買了她的Jagged Little Pill 之後就很喜歡她。記得大約1998 年她來港開了一次演唱會,當時年紀小,又沒錢,身邊又沒朋友認識她,結果演唱會沒有去。我仍記得報紙之後報導說,她居然不穿鞋子就上台了。現在越來越後悔當年沒有去看演唱會,我相信她應該不會再來香港了,因為她真的不及當年紅。聲線特別,口琴了得,一把長黑捲髮,我到現在仍認為,莫文蔚有段時期的形象是模仿她的。不少人都因為孫燕姿而認識她的That I Would Be Good,又或者因為City of Angels 這電影而認識Uninvited,但我常懷疑,究竟有多少人會因此而認識Alanis Morissette?
她的So-Called Chaos 我真的聽都沒聽過,因為之前她有些歌我真的覺得有點失望。不過Flavors of Entanglement 發行後,我對她的興趣又回來了。上年(還是前年?)有段時間我常聽Flavors of Entanglement,感覺她雖變得平易近人了,可是歌曲仍然動聽,不過最出色的仍然是成為一時佳話的Jagged Little Pill。這碟真的百聽不厭,是整隻碟、每一首歌都百聽不厭,而且可以不停地loop 不停地loop,以前我loop 到以為自己有強迫症。
真想聽她唱一次live。
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
Leonardo/Shutter Island/Max von Sydow
本來打算去上機前去看的,但居然天時及地利都不合,唯有回港才看看。
老早說過,我是為了Leonardo 去看的,而不是為了Martin Scorsese。我喜歡Leonardo十多年了,從他的This Boy Life 開始,就一直跟隨著他。
Leonardo 的表現很少令人失望的,失望的頂多是電影本身,而不是他演技。這回,他的表現依然稱職,不過跟前前前作相比,倒是Aviator,甚至The Departed 也演得比較好。喜歡他一是因為演技,二是因為他俊俏得來有一種纖細感覺(Titanic 之後變肥仔就冇嘢好講)。每次看他演出,總會某些時刻是可以觸動到你的心靈,我稱之為Magic Moment,讓你真切感到他所演的角色有多絕望、有多難過、有多掙扎。拍Catch Me if You Can 時,他已經28 歲了,卻扮演一個十多歲的小伙子。儘管我早已忘記當中的老千技倆,卻無法忘記他在戲中所掉的眼淚。天!那個真的只有十多歲的小伙子才會有神態,他卻真的把它演出來!Aviator 中我念念不忘他的歇斯底里,The Departed 的無間道故事本來就不是我杯茶,但我的確被他的演技打動,真的感覺到他所飾演的老外版梁朝偉的心情有多不安有多絕望。今回他又再次跟Martin Scorsese 合作,再一次演有點神經質的角色,他不是演得不好,而是居然打動不了我。想一想,問題在哪裡?我擔心,可能是因為已經被定了型。他不是第一次拍這種神神化化的角色了,第一次看會覺得驚嘆,第二次看會覺得讚,第三次呢?已很難有突破,沒有新鮮感。他不是沒有演技啊,只是不知為何,他的戲路好像比較窄。如果演來演去都是這些角色,沒有其他發揮機會,他的演員生涯會如何繼續走下去?我很想他拿一次Oscar 啊!現在,唯有寄望他跟Christopher Nolan合作的 Inception,可以再一次帶來驚喜吧。
我不是Martin Scorsese 的粉絲,我也不太清楚他的作品。我看過的最多應該得10 部,我卻認為這是我看過最喜歡的一部。電影一開始,我就覺得我在看希治閣了 。Shutter Island 的配樂很利害,很快很快地就令觀眾有緊張的感覺。
電影一開始,Leonardo 飾演的聯邦探長Teddy 就已經身體不適,跟拍檔Chuck 略談一下就被船長催促上岸,「因為暴風雨快來了」,然後音樂開始奏起,略談一下女院友離奇失蹤的案情,上岸時精神病院的警衛以荷槍實彈及不友善的眼光嚴陣以待,他們一直到精神病院去,配樂就一下比一下強大響亮。以上的編排,一開始告訴觀眾,他們現正去一個非常危險、而且很大機會因為暴風雨的到來而被孤立的島去。這過程,我想應該大約五分鐘罷了,卻已經令到觀眾如我十分緊張。
之後就很快進入劇情,Ben Kingsley 演的院長立即跟Teddy 交代事情經過,Teddy 亦立即找到案中疑點。當他越去追查就越覺得這精神病院有古怪,他的心理狀況也越來越差,他慢慢記起他在二戰完結時到集中營所看到的一片慘況,看到亡妻的妄想情況亦越來越嚴重。Martin Scorsese 透過暴風、大雨、火光、閃電等,把Ted 的心理陰影翻出來,令到觀眾跟Ted 一起走入迷霧之中,分不清什麼是真什麼是假。電影中的確有血腥場面,可是見血的過程卻欠奉。暴力場面其實沒有真正出現過,但你卻可以感受到當中無形的暴力氛圍,亦因此覺得很有張力。這是一個我覺得很讚的地方。所有的所謂野蠻、殘酷的畫面,都是用對白說出來的,過程從沒有形象化過,那種暴力不是個人的,而是制度化、合理化的殘酷,這比一般赤裸裸的肉搏場面更震撼,因為它提供了一個想像的空間。風、雨、雷、電、火、閃光,非常典型的thriller film 甚至是film noir、horror 等的片種會出現令到電影更加緊湊的元素,非常五十年代--剛巧電影的背景也是五十年代。
電影改自小說,背景設計在50 年代很聰明。那時候,二戰結束不久,冷戰開始,世界陷入隨時會爆發核戰的陰霾之中,美國本土亦瀰漫著一片白色恐怖。單是這個背景,就已經叫人感到活於50 年代就是如此人心徨徨。整座精神病院就是那個時代的人心目中的社會縮影︰每個人都是孤單的,沒有一個人是可靠的,握權在手就可以操縱他人生死大權。重點是,在位者根本就信不過,他們會以各種藉口來替其他人洗腦。在這個大時代背景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是如此脆弱,時代如此動盪,再加上個人心靈創傷,才會令人更加受不了,更容易令人精神出現問題。因為以上因素,加上當時通訊不發達,令到一座島變成真正的孤島非常容易,所以把背景設定於50 年代,不無道理。
回家後我快速地看看網上對這電影的評論,發現都是彈的多,特別是那個結局,大家都覺得"stupid",我卻沒有這個感覺。其實我不知道stupid 在哪,及如何可以不stupid。我也不知道小說原著結局究竟如何。我只知道我被如謎一般的"Which would be worse, to live as a monster or to die as a good man?" 這句對白,以及之後Chuck 喊的"Teddy" 迷惑著。或許很多人看有謎的戲是十分需要有答案的(所以當時有好多人睇完Gosford Park 都要問句︰咁邊個係兇手呀?),我卻覺得沒有這個必要,因為這個世界有很多事情都沒有/沒有必要有model answer 的。
電影中最大驚喜,是見到Max von Sydow!!! 但更大驚喜是我認不出是他,直到End Credit 時見到他尊名才知是他耶!天!他樣子變得真多,年紀大了樣子慈祥了。
他今年踏入81 歲了,身體狀況應該良好吧,可是Bergman 身體一向沒什麼大礙,跌一跌倒後不久就跟安東尼奧尼一起上天堂了。Max von Sydow 仍然在世,而且仍然拍電影是一件好事,應該好好珍惜可以在銀幕上看到他演出的機會。
今晚因為意想不到看到他演出,回家後再細看他的資料,才發現原來他是The Greatest Story Ever Told 中的Jesus! 這可不得了,我小時候家裡播宗教故事電影,一是由Charlton Heston 飾演梅瑟的《十誡》,二就是《萬世流芳》了。可以說,我對耶穌的印象,是始於《萬世流芳》中的Max von Sydow! 我到現在仍然先入為主地認為,耶穌應該是《萬世流芳》中那個模樣啊。沒想到我跟他首次結「片緣」不是因為Ingmar Bergman,而是因為耶穌。
我喜歡Max von Sydow 面長長,就似Peter O'Toole 那樣,有點像英國紳士啊!但Max von Sydow 的可塑性比較高,有型,又有男人味,有時又野性,有時又嚴肅,非常有個性的一張臉。他精通英法意文,當然還有母語Swedish 啦。究竟是北歐人懂的真的比較多,還是因為他們是演員,所以才會學多種語言?
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台北的文化氣息
回來了。回來了一整天,都沒有心機打遊記,都只是upload 相片而已。
回到香港,感覺.... 有點怪。在台北這四天,我完全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我連網也不上了。有時我覺得很多事情都是習慣而已,例如我在香港不停上網、不停上twitter 看最新新聞,不停到去到一個地步,我懷疑自己患上強迫症。一去到外地再回來,我連跟進過去數天香港發生過甚麼事的動力也沒有,總之不想知道。連上twitter 的興趣也突然大減了。必須承認,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真的感覺良好。
中大生對他的作品應該不會陌生吧,中大烽火台就是出自他的手。香港人似乎不太認識朱銘美術館,網上遊記我好像只看過一名中大生寫過。他應該是夏天去的,天氣好,拍到夜照,因為這美術館夏天時會開放到夜晚。旅遊書我只看過一本有介紹,只佔一頁紙,一幅大相加幾隻字就介紹完畢。雖然有點備受冷落,但朱銘美術館玩味十足啊。我去了一整天,開館不久就開始看,看到關門為止。當初是因為覺得這美術館有趣才想去看看,看完發覺自己似乎真的喜歡上朱銘,至少一些比較抽象的作品我似乎看得明白他在玩什麼。看得明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才可以引起繼續去了解的興趣。
今次去台北,剛巧其國立歷史博物館有梵谷作品展啊,可惜時間不配,加上又不是沒看過,又認為過些時候會去外國,不怕沒得看,所以沒有去。不過,不知道香港何時才會有這些展覽看?上次Impressionism 的畫展都已經是千禧年初的事了,展覽館又小,趁墟的人又太多,感覺似行花市多過行看畫展。
說起藝術,其實我每次去台灣都對當地的廟宇有興趣,因為他們廟宇比起香港的宏偉多了,看看屋頂就知道。當晚我們到饒河街夜市旁邊有二百多年歷史的松山慈祐宮借用洗手間,順便逛逛,發現真的了不起。柱是浮雕,整個天花都是不同形態的神獸(應該係啩)。廟內的左側有三數間小小的房間,可以讓人去拜拜,有點像西式大教堂那種。晚上也有不少人去拜神的啊。整座廟,都是一件藝術品及歷史文物。台北有時就是這點有趣,周圍都是寶,單是這點就已經勝過香港。
回到香港,感覺.... 有點怪。在台北這四天,我完全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我連網也不上了。有時我覺得很多事情都是習慣而已,例如我在香港不停上網、不停上twitter 看最新新聞,不停到去到一個地步,我懷疑自己患上強迫症。一去到外地再回來,我連跟進過去數天香港發生過甚麼事的動力也沒有,總之不想知道。連上twitter 的興趣也突然大減了。必須承認,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真的感覺良好。
至於台灣這幾天有什麼熱點話題呢?1. ECFA。2. 死刑存廢。3. 小S 家暴。
1. 即香港的CEPA,為什麼引起大爭議?有點常識都知道,不作多說。
2. 有高官因為這而辭官了,不過台灣經常有官員中途出家。
3. 是台灣蘋果爆的料,信不信由你。
台北好玩嗎?其實很難不好玩,這城接近應有盡有。有美食、有博物館、有山、有水,又可以購物(睇你買咩啦),交通又方便、語言相通,而且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繁體字,很難覺得悶的。不過的確,我不太喜歡台北。她是台灣最繁榮的城市,因此也是台灣最冷漠的城市。說山水不及東部,說人情味比不上台灣其他地方。可是你很難討厭她,因為差極都比香港的空氣及人好。
每個到台北自助遊的旅客,都會折服台灣人的教養︰看!人家乘捷運不會大聲說話、不會大聲聊電話,還有,人家不會衝入車廂爭座位,博愛座是真的讓有需要的人坐。就算有空位,他們都寧願站著。香港?超,下下迫爆啦,一日到黑爭位坐。對,我也覺得香港人真的很討厭,有時我也會想原因何在。小時候的香港人都不是這樣子的,何時變成這樣?有時我覺得人滿之患就是原因。今次我終於都見到台灣人的爭先恐後了。在他們的放工時間坐捷運,你就會見到他們如何迫爆車廂。對,他們乘捷運是不會爭位子的,可是當他們坐區間車時,情況就相反了。為什麼分別那麼大呢?我想是因為區間車不設劃位之餘,站與站之間的車程比較久,沒位子坐的話可能就要站得很慘。不過台灣人在車廂中,仍然是很靜的。就算聊電話,音量也真的很少,相反香港人一聊電話就要拉開嗓門大大聲的聊,深怕其他人不知道他談什麼。為什麼人家的文化跟香港有那麼大分別?難道大聲說話就是南方人的特徵嗎?我倒是聽過有一說法,台灣始終被日本統治過,多多少少都沾了日本人的民族特性,所以比較有禮貌,因此同時也許有點虛偽,就是對人不滿不會形於色,怕這樣不夠禮貌。這說法成立與否,就真是天知道了。
台灣TVBS 其中一條新聞,就是說氣象局的天氣預測相當失準。說的也是,明明預告四天都會下陣雨,誰知是下大雨,其餘三天倒是沒怎麼下雨。下大雨的那天,台北一場大型棒球賽要取消。那天我在金山,逛美術館,是室外美術館。
1. 即香港的CEPA,為什麼引起大爭議?有點常識都知道,不作多說。
2. 有高官因為這而辭官了,不過台灣經常有官員中途出家。
3. 是台灣蘋果爆的料,信不信由你。
台北好玩嗎?其實很難不好玩,這城接近應有盡有。有美食、有博物館、有山、有水,又可以購物(睇你買咩啦),交通又方便、語言相通,而且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繁體字,很難覺得悶的。不過的確,我不太喜歡台北。她是台灣最繁榮的城市,因此也是台灣最冷漠的城市。說山水不及東部,說人情味比不上台灣其他地方。可是你很難討厭她,因為差極都比香港的空氣及人好。
每個到台北自助遊的旅客,都會折服台灣人的教養︰看!人家乘捷運不會大聲說話、不會大聲聊電話,還有,人家不會衝入車廂爭座位,博愛座是真的讓有需要的人坐。就算有空位,他們都寧願站著。香港?超,下下迫爆啦,一日到黑爭位坐。對,我也覺得香港人真的很討厭,有時我也會想原因何在。小時候的香港人都不是這樣子的,何時變成這樣?有時我覺得人滿之患就是原因。今次我終於都見到台灣人的爭先恐後了。在他們的放工時間坐捷運,你就會見到他們如何迫爆車廂。對,他們乘捷運是不會爭位子的,可是當他們坐區間車時,情況就相反了。為什麼分別那麼大呢?我想是因為區間車不設劃位之餘,站與站之間的車程比較久,沒位子坐的話可能就要站得很慘。不過台灣人在車廂中,仍然是很靜的。就算聊電話,音量也真的很少,相反香港人一聊電話就要拉開嗓門大大聲的聊,深怕其他人不知道他談什麼。為什麼人家的文化跟香港有那麼大分別?難道大聲說話就是南方人的特徵嗎?我倒是聽過有一說法,台灣始終被日本統治過,多多少少都沾了日本人的民族特性,所以比較有禮貌,因此同時也許有點虛偽,就是對人不滿不會形於色,怕這樣不夠禮貌。這說法成立與否,就真是天知道了。
台灣TVBS 其中一條新聞,就是說氣象局的天氣預測相當失準。說的也是,明明預告四天都會下陣雨,誰知是下大雨,其餘三天倒是沒怎麼下雨。下大雨的那天,台北一場大型棒球賽要取消。那天我在金山,逛美術館,是室外美術館。
中大生對他的作品應該不會陌生吧,中大烽火台就是出自他的手。香港人似乎不太認識朱銘美術館,網上遊記我好像只看過一名中大生寫過。他應該是夏天去的,天氣好,拍到夜照,因為這美術館夏天時會開放到夜晚。旅遊書我只看過一本有介紹,只佔一頁紙,一幅大相加幾隻字就介紹完畢。雖然有點備受冷落,但朱銘美術館玩味十足啊。我去了一整天,開館不久就開始看,看到關門為止。當初是因為覺得這美術館有趣才想去看看,看完發覺自己似乎真的喜歡上朱銘,至少一些比較抽象的作品我似乎看得明白他在玩什麼。看得明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才可以引起繼續去了解的興趣。
今次去台北,剛巧其國立歷史博物館有梵谷作品展啊,可惜時間不配,加上又不是沒看過,又認為過些時候會去外國,不怕沒得看,所以沒有去。不過,不知道香港何時才會有這些展覽看?上次Impressionism 的畫展都已經是千禧年初的事了,展覽館又小,趁墟的人又太多,感覺似行花市多過行看畫展。
說起藝術,其實我每次去台灣都對當地的廟宇有興趣,因為他們廟宇比起香港的宏偉多了,看看屋頂就知道。當晚我們到饒河街夜市旁邊有二百多年歷史的松山慈祐宮借用洗手間,順便逛逛,發現真的了不起。柱是浮雕,整個天花都是不同形態的神獸(應該係啩)。廟內的左側有三數間小小的房間,可以讓人去拜拜,有點像西式大教堂那種。晚上也有不少人去拜神的啊。整座廟,都是一件藝術品及歷史文物。台北有時就是這點有趣,周圍都是寶,單是這點就已經勝過香港。
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手提電話
話說大約4 個月前,我把用了2 年,不可將sms back up 的低智能SE 手機換了。其實那部SE 機沒什麼不好,那個用來拍照的閃光燈非常好用,因為可以選擇長開變電筒,又夠光。上年到太魯閣去,我們莫名其妙的要用雙腳穿過完全沒有照明系統的行車隧道,內裡黑得莫說伸手不見五指,連五指放到眼前都完完全全看不到。民宿主人早就借了電筒給我們,可是根本就不夠光,能見度只得一呎(現在想起,有點像村上春樹的《世界末日興與冷酷異境》中的地底世界)。車子不時經過,萬一因為太黑而仆街,剛巧有車子高速行過,你就仆街了。坦白說,真的怕得要命。幸好我想起那部SE 有閃光燈功能,一拿出來,正!比電筒照得更光更遠,至少能見度可達5 呎。只不過back up 不到sms 比較煩。我要另外找個同樣低智能的software download 去back up sms。因此幾個月前,我還是換電話了。
那部SE 機是我人生第一部SE 機,本來我一直都用NOKIA 的。NOKIA 好用呀,至少保值,又好少壞,接收功能也好,因此用過SE 後便回歸NOKIA 懷抱。也不是什麼高階機,但好歹也是新型號,順便也學人用手機上網了。誰知,這部機虧到不能。自動熄機,自動幫我reset 時間日子,我都一直話之佢。直到有天無啦啦send 不了sms,我就終於忍不住,拿去維修。修好了的當晚,再壞過。第二天我再拿去維修。每天花我3 個小時,上到去cs center 都看到有人對cs 說︰「乜你哋nokia d 機咁渣架!」終於弄好了,一星期後開始以為可以安樂時,又再次send 不到sms。關機再開又沒事,software 又再次不穩定。我都feel 到lai 嘢時,便把手機的sms 及phone book back up 到電腦去。一連接說我手機不夠memory(而其實我電話只得幾張照片及3 首mp3 ringtone 而已)就立即狠狠地把我的wallpaper 刪掉。第二天,我見電話的電池用量是5/6,打算把它充一充電,突然就變成1/6,說low battery。我都忍夠了,決定把手機換掉,實在不想再花任何時間在NOKIA cs center 上。這部機,我只用了4 個月而已。自此之後,我決定跟NOKIA 講拜拜。
好啦,有個已簽死約的上網plan 把我縛著,NOKIA 已經不再是我選擇之列中,SE 又不想回頭,要找部可以上網的電話,我向更高階的手機進發。人人都跟我說iphone 好,但一個窮撚人是沒資格用iphone 的,於是向android 埋手。只是一部舊model 而已,但暫時看來很好用,有google account 的人會用得非常愉快,(暫時)唯一缺點,是超!級!食!電!(舊電半日就玩完)說實在,如果將來銀根鬆動,我寧願要Nexus One(或更新model)都不要iphone。
突然由cheap 機去到smartphone,進化過程快到自己都覺得有點意想不到,可是我還是覺得以前的手機比較好用。有時低科技有低科技的好,沒那麼花巧,就沒那麼易壞,也沒那麼「食電」。
這陣子,又Andrea Bocelli 又Chicago 又hkiff 又Eason,下下過千或接近一千,而家換埋部smartphone,我連我銀行戶口淨番幾多錢都唔想睇。點解一個窮人要懶係有taste 學人欣賞high culture?有時我都想問候我自己。
那部SE 機是我人生第一部SE 機,本來我一直都用NOKIA 的。NOKIA 好用呀,至少保值,又好少壞,接收功能也好,因此用過SE 後便回歸NOKIA 懷抱。也不是什麼高階機,但好歹也是新型號,順便也學人用手機上網了。誰知,這部機虧到不能。自動熄機,自動幫我reset 時間日子,我都一直話之佢。直到有天無啦啦send 不了sms,我就終於忍不住,拿去維修。修好了的當晚,再壞過。第二天我再拿去維修。每天花我3 個小時,上到去cs center 都看到有人對cs 說︰「乜你哋nokia d 機咁渣架!」終於弄好了,一星期後開始以為可以安樂時,又再次send 不到sms。關機再開又沒事,software 又再次不穩定。我都feel 到lai 嘢時,便把手機的sms 及phone book back up 到電腦去。一連接說我手機不夠memory(而其實我電話只得幾張照片及3 首mp3 ringtone 而已)就立即狠狠地把我的wallpaper 刪掉。第二天,我見電話的電池用量是5/6,打算把它充一充電,突然就變成1/6,說low battery。我都忍夠了,決定把手機換掉,實在不想再花任何時間在NOKIA cs center 上。這部機,我只用了4 個月而已。自此之後,我決定跟NOKIA 講拜拜。
好啦,有個已簽死約的上網plan 把我縛著,NOKIA 已經不再是我選擇之列中,SE 又不想回頭,要找部可以上網的電話,我向更高階的手機進發。人人都跟我說iphone 好,但一個窮
突然由cheap 機去到smartphone,進化過程快到自己都覺得有點意想不到,可是我還是覺得以前的手機比較好用。有時低科技有低科技的好,沒那麼花巧,就沒那麼易壞,也沒那麼「食電」。
這陣子,又Andrea Bocelli 又Chicago 又hkiff 又Eason,下下過千或接近一千,而家換埋部smartphone,我連我銀行戶口淨番幾多錢都唔想睇。點解一個窮人要懶係有taste 學人欣賞high culture?有時我都想問候我自己。
2010年3月7日 星期日
Wonderland is not wonderful at all.
這根本就不是Alice in Wonderland。人物大致一樣,故事卻不同了。Alice in Wonderland 中玩的邏輯到哪裡去了?
不過算了,這些都不是問題。本片最出色的是視效特技,對呀,很漂亮呀,很... visually stunning。Johnny Depp 表現恰如其分,Helena Bonham Carter 很好,我很喜歡Cheshire Cat,但that's all,什麼都沒有了。
這部電影,其中一個大敗筆,是選角。其他角色沒問題,負責聲演的都不賴,但真正最大主角Alice 找Mia Wasikowska 來演卻是一場災難。坦白說,我覺得她的演技有點慘不忍睹,表情來來去去得一個,對白猶如唸出來一樣,flat 得很,起伏很少。電影卻是由她從頭演到尾,結果我都分不清,究竟是Mia Wasikowska 演得悶還是電影本身悶。Mia Wasikowska 有點像Claire Danes,如果這電影早10 年拍,找Claire Danes 來演可能還會比較好吧!
對啊,我覺得這電影悶。究竟問題是出在哪裡呢?Mia Wasikowska 難道是元兇嗎?我不知道,我只覺得整部電影很空洞,節奏毫不緊湊,除了Helena Bonham Carter 每次出場都令我精神一振之外,其餘的我都覺得悶。Tim Burton 沒理由失手如此啊,可是,想一想,他不是第一次失手了。由2000 開始,他共執導了6 部電影,其中Planet of the Apes, Charlie and the Chocolate Factory, Sweeney Todd: The Demon Barber of Fleet Street 都令人失望(可能得我覺得失望)。比較好的一部,叫Big Fish,都已經是2003 年的事了(我沒看Corpse Bride)。看完Alice in Wonderland 之後,我甚至懷疑,這應該是Tim Burton 最差的作品。今年有一部同類型的電影,叫The Imaginarium of Dr Parnassus,由Terry Gilliam 執導。後者都不算好了,前半部拖拉沉悶,但去到後半卻有少少驚喜,結局玩了些許黑色幽默(Dr Parnassus 原來只是魔鬼的玩具/想抵抗誘惑原來很簡單,努力工作不理會魔鬼就行了,但Dr Parnassus 就是因為不懂這道理,結果被魔鬼玩了千年),但我想不到Alice in Wonderland 居然比不上這部。這10 年,Tim Burton 由Dark style 轉到玩色彩繽紛,越玩越colorful,可是卻比不上80 及90年代的作品。到Sweeney Todd,我以為Tim Burton 的拿手好戲回來了,可是成績還不是一般?我開始擔心,究竟Tim Burton 是否已經江郎才盡?
人們常說,Tim Burton 跟Johnny Depp 是最佳拍檔,以前一聽到電影由這組合合作,就會乖乖的入場。近年,我發現,Tim Burton 已經不能叫我買票了。真正引誘我的,變成只得Johnny Depp 一人。如果啊,下一次,Tim Burton 的新作沒有了他,我想我不會再入場了。
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French Kiss
CCTVB 一個好無聊的節目(無聊到我已經忘記是哪個),因為當中播了2 秒Paolo Conte's Via Con Me,突然間,令我想起一隻遺忘已久的Soundtrack,當中的歌更是排山倒海地湧到我海腦裡,令我唔聽唔安樂。那隻soundtrack,叫French Kiss。
電影是1995 的事了,當時我是先看LD,覺得電影中的歌很動聽才走去買O.S.T.。電影是普通愛情小品,不算非常好,當年我卻看得高興。那時是Meg Ryan 的巔峰時期吧,愛情片天后,樣子甜美。電影中的她帶有傻氣,又有點神經質,是個蠻可愛的角色。
原聲大碟比電影出色,甚至把電影提昇到一個討好的地步。但O.S.T 的音樂其實一點都不Original,而是把很多首經典名曲都放進去,包括被人翻唱無數次,之後更被用作金莎廣告主題曲,唱到街知巷聞(即唱到爛)的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
這隻碟,其實是我其中一隻的經典老歌的入門碟。我第一次認識La Vie En Rose 不是Edith Piaf 的原唱版,而是Louis Armstrong 的jazz 版本。我敢說,後者不比前者差啊。還有被人不停翻唱的La Mer, C'Est Trop Beau(好聽到震),Verlaine,當然不少得Via Con Me。
本來已經忘記自己有這隻O.S.T,今次真的要多謝CCTVB 令我重拾舊好,似乎CCTVB 不乏有品味之人啊。
電影是1995 的事了,當時我是先看LD,覺得電影中的歌很動聽才走去買O.S.T.。電影是普通愛情小品,不算非常好,當年我卻看得高興。那時是Meg Ryan 的巔峰時期吧,愛情片天后,樣子甜美。電影中的她帶有傻氣,又有點神經質,是個蠻可愛的角色。
原聲大碟比電影出色,甚至把電影提昇到一個討好的地步。但O.S.T 的音樂其實一點都不Original,而是把很多首經典名曲都放進去,包括被人翻唱無數次,之後更被用作金莎廣告主題曲,唱到街知巷聞(即唱到爛)的Dream A Little Dream of Me。
這隻碟,其實是我其中一隻的經典老歌的入門碟。我第一次認識La Vie En Rose 不是Edith Piaf 的原唱版,而是Louis Armstrong 的jazz 版本。我敢說,後者不比前者差啊。還有被人不停翻唱的La Mer, C'Est Trop Beau(好聽到震),Verlaine,當然不少得Via Con Me。
本來已經忘記自己有這隻O.S.T,今次真的要多謝CCTVB 令我重拾舊好,似乎CCTVB 不乏有品味之人啊。
2010年3月4日 星期四
人講我又講︰中女。
突然間,因為CCTVB 的後知後覺,一個舊得不能再舊的話題再被炒熱。
於是,討論區又好,blogs 又好,大家都不停撰文寫中女。
當中,當然有「睇到心涼」派啦,「抵死」之類的燒炮仗式攞景贈興又有,更多是對受訪者評頭品足,如Queenie 好正喎、我好鍾意「豪俾佢」喎、點解33 歲個樣仲老過我亞媽、點解成個TB 咁之類,總之一眾上鏡女士變成動物園的奇珍異獸般。另一些則認為中女沒問題,活得自在就是了。其實中女,就如港男港女一樣,不是單純的兩性問題。如果真的要研究,這可以寫一篇論文,從社會學、香港經濟發展等角度出發去探究原因,而不是求其做半小時軟性節目就可以完事。
但hit 到咁,我又咁八,真係冇理由唔睇。睇完,仍然是一貫《星期二檔案》特色,求其。上年,cctvb 已誤把港男等同電車男,今年cctvb 把敗犬完全等同於中女。請留意,中女不一定是敗犬啊!
敗犬雖然是指30 歲上仍然未婚的女性,但看仔細點其特徵不只是年齡及婚姻狀況那麼簡單,而是有三高︰學歷高、人工高(日本的敗犬是高消費一族)、年齡高。而中女,真的只是用年齡去界定的。以前約三十五左右就叫中女,近年中女「年輕化」,基本上,你一到25,已經叫中女。個人來說,最經典而又沒有人留意過的例子是薛凱琪。Fiona Sit 幾個月前生日,cctvb 娛記訪問她,問什麼我不記得了,我最記得的是Fiona Sit 這樣說︰嘩!我而家咁就叫中女?咁咪即話我只得五十幾歲命?
沒錯,的確,Fiona 早就過了25,但她30 未夠,就已經列入中女系列。沒錯,我的確在討論區見過「老老實實,以中女嚟講,Fiona 真係好索」之類的thread。Fiona 叫中女喎,講完,你會否覺得難以置信?當然,Fiona keep 得好是事實,但其實大家是否應該想一想,「中女」的定義是否定得太苛刻?即,大家是否單純用青春來界定女人的價值?是否太急於把女人貶值?是否對女人太殘酷?是否需要把女人兩極化,你要不是青春少艾,要不突然間,你就變成被(大部份男性)人嗤之以鼻的中女?
節目中,除了地產女經紀自言學歷低外,其他的都是三高敗犬(敗犬一詞其實是令之發揚光大的作家酒井順子的自嘲)吧!但地產經紀都可列入為敗犬,因為她賺錢能力最高。敗犬強調高學歷,是因為高學歷隨之伴來是高收入及高品味(當然,高學歷在香港早就已經不一定等於高收入了;高學歷令你眼界闊了自然高品味),高收入是令到她們難以找男朋友的原因(一是因為人望高處,二是因為有男人認為自己追不到這種女人,當然高收入也不一定找不到男朋友)。所以,說什麼《中女告白》,不如說是《敗犬告白》吧。
中女,應該是25 歲(如果你接受25 歲就是中女的話)以上的女性,包括學歷一般、收入一般的女性,這一群女性可能(係,我估架咋)才是真正的majority,cctvb 卻完全忽略了。說得漂亮點,就是沒gimmick。說得白點,潛台詞是你學歷又一般、搵錢又唔多、樣又一般,誰會在意你?如果普通的中女一看到這集的《敗犬中女告白》,心會否更寒?「人哋條件好過自己都搵唔到男朋友,何況係自己?」《中女告白》比上年港男港女溫和,有受訪者的形象分因而大大提高(特別是Queenie),但內裡仍然是嚇唬女性,暗示女性的喜怒哀樂仍是建立於兩性關係、愛情上︰「佢哋幾成功、搵幾多都好,咪又係搵唔到男朋友?咪又係想搵個男人依傍下?」結果,部份女性看後,更怕自己找不到伴;部份男性看後,更得意洋洋︰「我要叫我女朋友睇,叫佢對我好d。如果唔係,小心變中女」。
很多人都喜歡Queenie 那句「豪俾你」,意即做人不能太計較。但我印象最深是地產女經紀那句「原來堅強係我嘅缺點」,做人第三者是否合乎道德我沒興趣去理會、男人是否不喜歡女人堅強是另一話題。我最想說的是,一個男人跟你分手,其實,從來,只得一個原因,咪就係唔愛你囉。「你好堅強你冇咗我都得」是極爛的藉口。陳方安生夠能幹、夠堅強了吧,她仍然跟其丈夫與子偕老。一個男人愛你,你再堅強都願意留在你身邊。一個男人不愛你,你的優點都會通通變成缺點。最老套的一句是,鍾意一個人冇原因,唔鍾意一個人就大把原因。他說因為你太堅強而分手,背後潛台詞其實可能是你對他不夠溫柔不夠小鳥依人,你太大女人主義令他在你面前不像一個男人。做人懂得反省是好事,分手後想想自己對伴侶的表現是否不盡如他意也是必然,但要回顧的不是自己的優/缺點,而是你跟他究竟怎樣相處。不要盲目相信分手原因,也不要因為所謂的分手原因而質疑自己真正的優點。
於是,討論區又好,blogs 又好,大家都不停撰文寫中女。
當中,當然有「睇到心涼」派啦,「抵死」之類的燒炮仗式攞景贈興又有,更多是對受訪者評頭品足,如Queenie 好正喎、我好鍾意「豪俾佢」喎、點解33 歲個樣仲老過我亞媽、點解成個TB 咁之類,總之一眾上鏡女士變成動物園的奇珍異獸般。另一些則認為中女沒問題,活得自在就是了。其實中女,就如港男港女一樣,不是單純的兩性問題。如果真的要研究,這可以寫一篇論文,從社會學、香港經濟發展等角度出發去探究原因,而不是求其做半小時軟性節目就可以完事。
但hit 到咁,我又咁八,真係冇理由唔睇。睇完,仍然是一貫《星期二檔案》特色,求其。上年,cctvb 已誤把港男等同電車男,今年cctvb 把敗犬完全等同於中女。請留意,中女不一定是敗犬啊!
敗犬雖然是指30 歲上仍然未婚的女性,但看仔細點其特徵不只是年齡及婚姻狀況那麼簡單,而是有三高︰學歷高、人工高(日本的敗犬是高消費一族)、年齡高。而中女,真的只是用年齡去界定的。以前約三十五左右就叫中女,近年中女「年輕化」,基本上,你一到25,已經叫中女。個人來說,最經典而又沒有人留意過的例子是薛凱琪。Fiona Sit 幾個月前生日,cctvb 娛記訪問她,問什麼我不記得了,我最記得的是Fiona Sit 這樣說︰嘩!我而家咁就叫中女?咁咪即話我只得五十幾歲命?
沒錯,的確,Fiona 早就過了25,但她30 未夠,就已經列入中女系列。沒錯,我的確在討論區見過「老老實實,以中女嚟講,Fiona 真係好索」之類的thread。Fiona 叫中女喎,講完,你會否覺得難以置信?當然,Fiona keep 得好是事實,但其實大家是否應該想一想,「中女」的定義是否定得太苛刻?即,大家是否單純用青春來界定女人的價值?是否太急於把女人貶值?是否對女人太殘酷?是否需要把女人兩極化,你要不是青春少艾,要不突然間,你就變成被(
節目中,除了地產女經紀自言學歷低外,其他的都是三高敗犬(敗犬一詞其實是令之發揚光大的作家酒井順子的自嘲)吧!但地產經紀都可列入為敗犬,因為她賺錢能力最高。敗犬強調高學歷,是因為高學歷隨之伴來是高收入及高品味(當然,高學歷在香港早就已經不一定等於高收入了;高學歷令你眼界闊了自然高品味),高收入是令到她們難以找男朋友的原因(一是因為人望高處,二是因為有男人認為自己追不到這種女人,當然高收入也不一定找不到男朋友)。所以,說什麼《中女告白》,不如說是《敗犬告白》吧。
中女,應該是25 歲(如果你接受25 歲就是中女的話)以上的女性,包括學歷一般、收入一般的女性,這一群女性可能(係,我估架咋)才是真正的majority,cctvb 卻完全忽略了。說得漂亮點,就是沒gimmick。說得白點,潛台詞是你學歷又一般、搵錢又唔多、樣又一般,誰會在意你?如果普通的中女一看到這集的《
很多人都喜歡Queenie 那句「豪俾你」,意即做人不能太計較。但我印象最深是地產女經紀那句「原來堅強係我嘅缺點」,做人第三者是否合乎道德我沒興趣去理會、男人是否不喜歡女人堅強是另一話題。我最想說的是,一個男人跟你分手,其實,從來,只得一個原因,咪就係唔愛你囉。「你好堅強你冇咗我都得」是極爛的藉口。陳方安生夠能幹、夠堅強了吧,她仍然跟其丈夫與子偕老。一個男人愛你,你再堅強都願意留在你身邊。一個男人不愛你,你的優點都會通通變成缺點。最老套的一句是,鍾意一個人冇原因,唔鍾意一個人就大把原因。他說因為你太堅強而分手,背後潛台詞其實可能是你對他不夠溫柔不夠小鳥依人,你太大女人主義令他在你面前不像一個男人。做人懂得反省是好事,分手後想想自己對伴侶的表現是否不盡如他意也是必然,但要回顧的不是自己的優/缺點,而是你跟他究竟怎樣相處。不要盲目相信分手原因,也不要因為所謂的分手原因而質疑自己真正的優點。
2010年3月3日 星期三
書。
前幾天才覺得因為自己有太多不太喜歡的書,佔了太多空間,正煩惱該怎辦時,這幾天我又買了4 本書.....
前幾天,正打算認真地讀一本我買了很久但從未讀過的書,誰知因為買了新書的關係,那本存在主義的導讀計劃還是擱置下來。
明明想讀一些哲學書,可是我還是先讀村上春樹。
明明正讀村上,自己又買了一本政治哲學書。
明明說不想太快就看原著,想先從導讀入手,自己卻買了Rousseau's The Social Contract。
可是我家裡還有Thomas Hobbes' Leviathan 及John Locke's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未讀完。
而其實,我家真的有很多本原著。
明明我說過討厭文字,不喜歡看書,但前日我在逛書店時卻突然覺得︰其實我應該幾鍾意睇書喎。
----------------------------------------------
我讀書的耐性,應該是被村上磨練出來的。
我在讀《發條鳥年代記第一部》讀到一半時就已經覺得︰嘩,我居然咁都頂得順,換轉係以前,我讀到page 2 已經想死。
不知道呢,這本書好似花了很多時間都未入正題,好不好看真的要KO 三部曲才知道。
可是,我想我都蠻肯定,我最喜歡的應該是非小說類的《約束的場所》,大概是因為這本加上《地下鐵事件》中所說的善惡觀念的關係吧,「平衡本身就是善」這想法很人道,也很liberal,亦帶點哲學意味。我覺得,因為這觀點才令到村上成為/證明他是真正偉大的作家,至少原來他不是擅長說天馬行空的故事,他所宣揚的善惡觀念是可以應用在任何時代、任何事件上,而且或許可以避免一些政治大災難的發生,這足以令他的作品不是流行於一時了。
前幾天,正打算認真地讀一本我買了很久但從未讀過的書,誰知因為買了新書的關係,那本存在主義的導讀計劃還是擱置下來。
明明想讀一些哲學書,可是我還是先讀村上春樹。
明明正讀村上,自己又買了一本政治哲學書。
明明說不想太快就看原著,想先從導讀入手,自己卻買了Rousseau's The Social Contract。
可是我家裡還有Thomas Hobbes' Leviathan 及John Locke's Two Treatises of Government 未讀完。
而其實,我家真的有很多本原著。
明明我說過討厭文字,不喜歡看書,但前日我在逛書店時卻突然覺得︰其實我應該幾鍾意睇書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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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書的耐性,應該是被村上磨練出來的。
我在讀《發條鳥年代記第一部》讀到一半時就已經覺得︰嘩,我居然咁都頂得順,換轉係以前,我讀到page 2 已經想死。
不知道呢,這本書好似花了很多時間都未入正題,好不好看真的要KO 三部曲才知道。
可是,我想我都蠻肯定,我最喜歡的應該是非小說類的《約束的場所》,大概是因為這本加上《地下鐵事件》中所說的善惡觀念的關係吧,「平衡本身就是善」這想法很人道,也很liberal,亦帶點哲學意味。我覺得,因為這觀點才令到村上成為/證明他是真正偉大的作家,至少原來他不是擅長說天馬行空的故事,他所宣揚的善惡觀念是可以應用在任何時代、任何事件上,而且或許可以避免一些政治大災難的發生,這足以令他的作品不是流行於一時了。
2010年3月1日 星期一
NINE
NINE 《華麗后台》是Rob Marshall 向費里尼致敬的作品,把《8 部半》變成一齣歌舞片。NINE 比不上8 1/2 是一定的,但NINE 連Rob Marshall 前作Chicago 都不如。
形式上其實是照搬Chicago 而已,一切歌舞場面都是男主角把意識具體化,當然除了一場,就是他太太在唱My Husband Makes Movie,這一幕就是他太太的內心獨白。
照搬Chicago 不代表會有Chicago 的成績及表現,相比之下NINE 失色多了。NINE 感覺上是為唱而唱,為跳而跳,總之歌舞是賣點,儘量加插粒粒巨星載歌載舞就好。可是,太多了。
其實不是太多,論歌目其實Chicago 比NINE 還要多,只是Chicago 的歌舞其實真的有作劇情推進,令到電影更多精彩,歌是真的把劇情唱出來,可是NINE 卻做不到這點。當然Chicago 出色乃是因為它本身就是百老匯歌舞劇,Rob Marshall 把它改成電影都至少有個譜。NINE 的歌舞是為了讓每位女星有所演出而有所安排,話之對劇情有否都幫助,總之唱咗先算。於是就會奇奇怪怪地連Judi Dench 及Nicole Kidman 沒有必要都高歌一曲,異常突兀。
以整部電影來說其實真的很一般,但個別歌舞場面可觀性卻蠻高,大銀幕上把一切舞姿都放到最大來看,真的很享受,畢竟歌舞是主打吧。個人最喜歡的是Stacy Ferguson 的Be Italian,其次是Kate Hudson 的Cinema Italiano. 前者節奏強勁,後者在眾多歌舞之中是最有風格的一個。
Penelope Cruz 老了。猶記得當年看All About My Mother 時她扮一位修女,一看已覺十分驚艷,卻帶著一分羞澀。殺入美國市場後大為跌watt,加上老外唔襟老,狀態已不復往年,但時至今日,她的確,仍然,十分seductive。
雖然NINE 比不上Chicago,但看時都有同一感覺,就是演員當真是一種專業。明明是演員,不擅於歌舞,因為要拍歌舞片,就立即操歌練舞,不只是沒跳錯,而是跳得出節奏、跳出舞感來。你可以感覺到他們真的很投入很努力,是盡情的演出。回想起香港近年三數部載歌載舞的電影,跳拉丁又好,唱如果愛都好,全都是到喉唔到肺之作,一看就知演員不夠放、就住就住,於是整件事就變得不好看了。難為大家仍然大讚特讚,都不知是否賣花讚花香,還是面皮太厚。
形式上其實是照搬Chicago 而已,一切歌舞場面都是男主角把意識具體化,當然除了一場,就是他太太在唱My Husband Makes Movie,這一幕就是他太太的內心獨白。
照搬Chicago 不代表會有Chicago 的成績及表現,相比之下NINE 失色多了。NINE 感覺上是為唱而唱,為跳而跳,總之歌舞是賣點,儘量加插粒粒巨星載歌載舞就好。可是,太多了。
其實不是太多,論歌目其實Chicago 比NINE 還要多,只是Chicago 的歌舞其實真的有作劇情推進,令到電影更多精彩,歌是真的把劇情唱出來,可是NINE 卻做不到這點。當然Chicago 出色乃是因為它本身就是百老匯歌舞劇,Rob Marshall 把它改成電影都至少有個譜。NINE 的歌舞是為了讓每位女星有所演出而有所安排,話之對劇情有否都幫助,總之唱咗先算。於是就會奇奇怪怪地連Judi Dench 及Nicole Kidman 沒有必要都高歌一曲,異常突兀。
以整部電影來說其實真的很一般,但個別歌舞場面可觀性卻蠻高,大銀幕上把一切舞姿都放到最大來看,真的很享受,畢竟歌舞是主打吧。個人最喜歡的是Stacy Ferguson 的Be Italian,其次是Kate Hudson 的Cinema Italiano. 前者節奏強勁,後者在眾多歌舞之中是最有風格的一個。
Penelope Cruz 老了。猶記得當年看All About My Mother 時她扮一位修女,一看已覺十分驚艷,卻帶著一分羞澀。殺入美國市場後大為跌watt,加上老外唔襟老,狀態已不復往年,但時至今日,她的確,仍然,十分seductive。
雖然NINE 比不上Chicago,但看時都有同一感覺,就是演員當真是一種專業。明明是演員,不擅於歌舞,因為要拍歌舞片,就立即操歌練舞,不只是沒跳錯,而是跳得出節奏、跳出舞感來。你可以感覺到他們真的很投入很努力,是盡情的演出。回想起香港近年三數部載歌載舞的電影,跳拉丁又好,唱如果愛都好,全都是到喉唔到肺之作,一看就知演員不夠放、就住就住,於是整件事就變得不好看了。難為大家仍然大讚特讚,都不知是否賣花讚花香,還是面皮太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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