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日 星期五

怪人



我也很久沒跌倒了,想不到久違了的仆街居然在海外發生。
我這輩子,踏自行車的經驗不超過10 次,其中3 次都會炒車,命中率達30% 以上。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幾乎都不會踩單車。在出發前,特意用了2 個下午去學習及熟習。而事實上,我只會在又大又闊的大直路上行走,轉彎剛學會,上斜落斜完全未試過。換句話說,我是以為上坡下坡是沒技巧可言的。




結果,我在境外又炒車了。
單車徑未到一半我就跌到了,用清水沖一沖傷口,用紙巾印印血,讓膝蓋習慣一下痛楚,就再出發。除了上斜要推車外(原本我就不懂如何上坡),其餘的我都是忍著痛征服餘下的路。然後,再踏回頭到起點還車去,向民宿老闆借藥物處理傷口後,再背著大背包一拐一拐的回香港。



今天,傷口流血的四周又紅又腫又瘀又熱,懷疑瘀血都積聚到膝蓋,所以把腿屈曲時會覺得很痛,腿習慣屈曲後再伸直時又會很痛,拐著腳行路時比之前更痛。我太久沒仆街了,我印象中,以前跌倒後都不用拐著行,我懷疑,究竟是這次傷勢比我想像中嚴重,還是因為我老了?

然後我再想,究竟當初我是如何不理(是無法理會)痛楚地踏了來回共34 公里多的路?我再想起年前我如何不懂踏單車地一仆一碌炒車地由大圍踏單車到大埔去?

每次事後我都總會對於平時怕死但又會突然大膽的自己感到驚訝,有時我也會覺得自己真是一個怪人。

2 則留言:

DoA 提到...

要認識自己並不容易。

地方在哪?天氣很不錯的樣子。

瑪嘉烈 提到...

人越大就好似越不認識自己。
那是下了一星期的雨後陽光的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