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8日 星期四

我是一個夢多的人。這句有點多餘,聽說,人人晚晚都會發夢,分別在於你在醒來那一刻仍會否記得你當晚發過的夢。遇到聲稱自己不會發夢的人,我會感到驚訝,除了是笑他們無知外,更多的原因是相對其他人,我似乎比身邊其他人更容易記著我發過的夢。

繼大前晚我夢見我有一位哥斯達尼加裔的男朋友後,前晚我又發了另一個夢。是這樣的︰

我跟兩位貌似大學舊同學的朋友一起到名為英國的美國當交流生去。朋友老早就上機了,而我一直懶懶閒,臨急才開始收拾行李。本來行李應該很快收拾好,可是「美國而家11 月會好凍,要執多d 冬天衫去先得呀」,結果我花時間找大衣、找保暖內衣。其實可以到那邊才買,但我不想花錢。到最後仍然找不到所需衣物,見時間到就去機場準備入閘。機場的工作人員告訴我,我遲到了,不能上飛機。我覺得不太要緊,反正沒那麼早開課。然後問︰「那麼明天上機沒問題吧?」他像沒料到我會這樣問,呆了一呆,不肯定的點一點頭,再遞上了一張紙給我,紙上寫的大意是我不能逗留超過3 個月。我驚訝,再問︰「即只要我曾經miss 了一班飛機,往後的日子我在其他地方都不可以stay over 3 個月?」他點頭。我再問︰「呢一世都係咁?」他再點頭。然後我開始後悔得心愀。

不用找周公及佛洛依德,我自己都很明白,這夢怎解。

2 則留言:

半空的書架 提到...

self fulfiling prophercy?

瑪嘉烈 提到...

或許這樣說,有些事我再不提起,不代表不耿耿於懷--or i shd say.... 這夢提醒我原來我一直在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