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我無法掌握拿捏命運的力度。

哎,你控制到你的命運嗎?
我一向都覺得我控制不了。
總有些事你很盡力去避免發生,或很想它發生,但怎努力都好,結果跟你想的不一樣。
我覺得我控制不到的事情有很多。是太多。

我一直都覺得世界不公平,但有時又覺得命運很公平。
你失去一些東西,上天總會在另一方面待你好一點。
當然,有些人總得到上天寵愛,長得美、身材也很好、人生路途順暢得很、有事業、愛情也美滿、有聰明的孩子、有錢,但大家都知這種人等佔小數,大多數人都不會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十全十美的。
於是,我曾經以為,我在其他方面很不濟,是因為/於是另一方面很美好。很美好的那一方面彌補了我其他方面的不足,或不幸。有時也會想,會否一直都這樣走下去?我很沒大志,也所以說我很知足,覺得如果一直這樣下去也很不錯,不是嗎?因為它一直都很美好啊。
但原來連那一方面也不是我所控制得了。
也許什麼都沒有的,遇上什麼也有的,就會發生這種故事。

有時,我也會想,究竟自己擁有什麼。
我好似擁有一些,但又好似什麼都沒有。
最近我覺得我什麼都沒有。
一些一直在支撐著我的東西,漸漸失去。
也許要到我死的那天,我才知道自己擁有些什麼。

我無法得知拿捏命運的力度。
太緊又不成,太鬆又看似太消極。
那鬆與緊之間該如何控制?
何時鬆何時緊、有多鬆有多緊?
有時我以為我握得夠緊了,但原來於別人眼中我太鬆。
有時我的確鬆了,其他人又覺得我應該要緊一些。
究竟要如何才不讓扯著風箏那條似有還無的線於我手中溜走?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低俗。



這是令我極其厭惡的廣告。
我難以接受這世界上有這麼「低手」的廣告。

廣告是很危險的。
廣告無非是軟性洗腦,希望受眾潛移默化地接受他們那一套。
但這廣告是我見過最噁心的一個。

用一層樓來代替男人,跟一層樓調情、跟一堆樓speed dating,我看時只得一個感覺︰SHIT!
我不明白,死物如何代替生命。
當男人是一層樓的時候,女人又是什麼?
有人說,港女不選擇沒樓的男人。
我不否認這種女人的確存在。
只是不認為所有女人都是這樣子。
女人選擇嫁層樓被批評為「港女」,我不評論這說法。
這廣告最大問題是,把男人的價值及存在等同樓的同時,更把「港女以有樓為一切」完全浪漫化、合理化,用糖衣包著只追求物質化、把樓等同安全感的價值觀。
女人的確需要安全感,但我也不認為所有女人都只想嫁給一層樓囉。
你當我天真好了。我仍然相信這世上有一樣東西,叫愛情。
男人有樓又如何?我不認為女人會因為你有一層樓而愛上你囉。
但廣告的女主角,的確見到一層「比較似樣」的樓就不顧一切奔向對方。我只記起於高登見過的一些偏激留言︰d 港女一見到d 有錢仔就已經濕哂啦。
天!這廣告難道是證實高登仔說的都是對嗎?
究竟這廣告是否鼓勵或認同女人做「港女」?
就當大部份女人都是「港女」好了,你有必要把廣告拍得如此露骨嗎?

最嘔心的是,女人跟一層樓互相奔向大家時,背景是中原地產舖。救命!你有見過如此低俗的宣傳手法嗎?中原大概認為自己造就了一段緣份的開始,自擬是月老。但我怎看都好,都只覺得他們似扯皮條多一些。不似嗎?月老那會收佣?馬扶抽水就聽得多。

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英國。

每隔一段日子我就會想起英國。
每次想起的原因也不一樣。

我曾在英國待過一段日子,日子短得我覺得不提也罷。
我並不享受。
那段日子其實過得不太快樂,我到埗第二天就喪失財物,補領手續辦了兩個多月,其間受盡了HSBC 員工的氣;跟我一起到英國的同學又跟新相識的朋友發生了一些事,鬧得極不愉快,結果我站在同學那邊,難免被孤立(結果還是一再證明,女仔講義氣真係冇X用);跟當時的男朋友天天吵架(你可以想像兩個人天各一方都可以這樣嗎?)等等,我不想家,但我在英國也不見得快樂。

那時我曾經想過,如果當初選擇到蘇格蘭去可能會好一點。至少人事沒那麼複雜。

離開時我也沒特別不捨得英國。

可是那一段日子,那生活過的觸感還是遺留下來,揮之不去。
秋天的天氣,總令我想起英國。
噢,那氣溫那濕度,甚至連空氣的氣味都跟英國那麼接近。
看看自己窄小的房間,總令我懷念在英國住過的宿舍--房間放下一張床、一個床邊小櫃、一張書桌、一個衣櫃、兩張椅後還闊落得很。
到TESCO 買東西、到廚房給自己煮簡單的晚飯。
英國的香煙都很貴,唯有轉抽便宜一點的MAYFAIR。
有時我會突然想起自己抱著一大袋髒衣服,到洗衣房去洗衣服。那些老外生活都很馬虎,衣服洗完也不拿回,就這樣放在洗衣機裡,不想想其他人也要用。其實他們連碗也不願洗。

我也會想起上完課後自己步行回宿舍去。

看到香港樓望樓狹窄得令人喘不過氣的情況,我也會想起宿舍房間對著的那一個湖。
我曾經在半夜看到湖邊有白色狐狸走過。

最近我又想起英國。
這次想起的跟以往不同。
那段日子我有點孤單寂寞,晚晚都聽著903 讀書。
我懷念的是那一種很專注讀書的心情。
一天到晚因為沒娛樂被迫躲在房裡,翻開於大學書店買的書,就一直在做功課。
做功課做得太悶就吃零食。
當時我大概覺得苦得要命,但現在回想起來原來那是我人生中難得的平靜時間。

我覺得我失去了那個很專注的自己。那個我留在英國裡,回不來了。
到今天我才明白,原來專注代表著簡單。
可以專注地讀讀書,原來很幸福。




































這陣子我在想,如果那個專注的我回來了,煩惱也許就會少一點。

2010年11月16日 星期二

文字。

從一個人的文字是否就可看到他的性格?
這是我最近想的問題。

幾日前,我問一個人︰我的文字有魅力嗎?
答案令我有點失望︰可以講你寫嘢俾人覺得好sincere 囉。

說穿了就是沒有吸引力囉,內容比文字好。
而這個人卻曾經跟我說我的文章很好看啊....

我曾經喜歡一個人的文字。
總有些人他寫的東西不怎麼了,可是文字卻有一種吸引力,總叫你不停讀下去,甚至一讀再讀。文筆也許好,更重要的是你覺得可以從他的文字中感受這個人的喜怒哀樂、了解他的性格。
你從他的文字中認識這個人。
讀得久了,你就開始認為自己很清楚他,甚至認為你跟他會合得來。
你被他的文字打動了。
這幼稚嗎?
這其實比網戀更奇怪。
網戀是人家真的跟你在交談--雖然你不知道他是否認真,但至少他的文字在努力討好你。
但讀者戀上作者的文字真的單方面得白痴,更嚴重是他幻想現實中這個人跟筆下的他是一模一樣。

一個人的文字是否真的可以反映他的個性呢?
我喜歡亦舒,文字跟內容也喜歡。她說--至少她筆下的女主角都是這樣--做人沉默比較好、記著伸手不打笑臉人,還有,要給人留面子。現實中的亦舒呢?大家只知她近年深閨了,不跟老朋友見面,但如果有讀過其他人寫亦舒的話就知道現實中的她尖酸刻薄、詞鋒銳利、個性十分活潑,也熱愛物質生活--怎看都跟她筆下的人物完全是兩個樣子。這不是很奇怪嗎?但如果亦舒不是相信沉默是金、不要為難人等的話,就不會本本復本本地寫了又寫。這究竟是什麼回事呢?

也許一個人的文字頂多反映了他內心一面、或他的信念及想法,跟現實中的他是不一樣的。文字,也是一種表演,正如於台上非常能言善辯的黃子華本來就是沉默寡言又十分害羞的人,也正如香港喜劇icon 周星馳私底下是一個非常cool 的人。

最近一個非常小的圈子發生了一場筆戰。說筆戰也太嚴重,至少另一方仍未回應。有一位電影學術界前輩於副刊中發表了一篇文章,「反擊」網民對他的批評。前輩口說一笑置之,可是還是把批評逐一摘引,再加以反駁。這一文章於非常小數的影迷中引起一小場騷動。筆戰年年有,但通常「戰爭」雙方都是知名人士(該多是學者吧),誰會想到學術界前輩會因為網民之言就寫了一篇文章?更奇怪的是,他摘錄的網民來來去去都是那兩位(其實主打是一位而已),也未免太重視那位網民了吧?

學術界前輩的文章大家讀得多,喜歡的真的少之又少--至少我的影友都不喜歡,又有可能我認識的影友太少了吧。大家不質疑前輩的學識,學者嘛,學者這身份本來就有權威的意味,只是大家都不喜歡他的文字。為什麼呢?因為他的文字很刻薄。批評電影不是問題,經典電影看得多的影迷都對電影較為挑剔,但老是抱有一種貶低別人眼光抬高自己品味的姿態來發表文章就真的令人受不了。有影友於面書上說,前輩真人「講得唔寫得」,可能吧,可能現實中的他很討喜,可是就只能讀他的文章而認識他的讀者來說,意見只得一個,就是前輩的「文字真係幾乞人憎。」

2010年11月15日 星期一

旅行的意義。

有試過一個人去旅行嗎?
如果一個人去旅行的話你會做什麼?

我幻想,獨自去旅行。日期日數都定了,就是不大想定行程。
不是完全不定,心中有地方想去,但幾時去,如何去,甚至乎到最後去不去都是未知數。
又有可能有些地方本來沒想過要去,到時興之所至就不理後果地搭上火車。

唯一肯定的是會帶一本簿、一枝筆,把到時所想到的、所想念的都寫下來。
可能到最後,只會找間近海邊或山邊的咖啡室,靜靜地坐下來,點一杯mocha,看著風景不停地寫不停地寫不停地寫不停地寫。

這其實不像旅行。
這似去流浪。

一個人為什麼會流浪?
流浪即無家,沒有理由留下來於是流浪。
但一個銀幣也有兩面,所以另一原因就是那個地方不留你了,於是唯有自我放逐。

除了流浪,也似去靜修。
去一個陌生的地方,沒有人認識你,你藉著寫寫寫去跟自己作一次心靈對話。
人也許離開熟悉的地方才能清晰地思考,正如在家都無法完全放鬆、寫blog 也無法完全坦誠一樣。
不是享受孤獨也不是享受寂寞,相反,是利用孤獨跟寂寞去看清楚自己的心究竟在想些什麼在感受著什麼,不用跟任何人交代,不用扮若無其事,也不用扮幸福,才可讓一切沈澱。

又可能到時什麼都寫不出。拿著筆,對著簿子,發現原來太複雜的感覺都是無法寫下來的,又可能原來沒有讀者沒有收信人,寫下來的動力跟意思都沒有了。到最後,只能夠對著一片風景在想想想,寄望想到最後,去到最低點,心態就能反彈,思想上能有新出路。

又也許,到時一出發,心情就已經不一樣,結果所謂的流浪跟靜修都變成最簡單的旅行。


哎,如果你自己一個去旅行,你會做什麼?

2010年11月13日 星期六

愛/受。

我有一位老師,很喜歡拆字。

耳濡目染之下,我也來玩玩好了。


愛。
愛是有心的。
有心的話就是愛。
有人把心給你,你接受了。
你又把你的心交給他,他又接受了。
互相交換了心,就叫相愛。
二人有心了,所以就開心,所以享受。

愛。
愛是有心的。
沒有心的話就不是愛。
而是受。
別人拿走你的心,卻不把自己的心送給你,就受傷了。

愛。
愛是有心的。
沒有心的話就不是愛。
而是受。
本來說好交換心的,拿走了你的心卻沒守承諾,就覺得受騙了。

愛。
愛是有心的。
沒有心的話就不是愛。
而是受。
所以愛人的心不在了,就叫難受。

愛。
愛是有心的。
沒有心的話就不是愛。
而是受。
愛的人把他的心都拿走了,就要承受。

愛。
愛是有心的。
沒有心的話就不是愛。
而是受。
愛的人把本來送給你的心都分給了別人,受不了,卻選擇忍受。

愛。
愛是有心的。
沒有心的話就不是愛。
為什麼沒有心?
因為心死了。
變成受。
接受。

有心,就享受了,就開心了。
沒有心,覺得受傷了,愛騙了,再難受也要承受,選擇忍受也要得接受。

然後受驚受夠了,就會拿回自己的心,走,更愛自己。


怎麼啦?不錯吧?我有資格扮扮才女嗎?

2010年11月11日 星期四

延續「罷食大家樂」精神。

最近大家樂事件鬧得熱烘烘,全城搞個罷食行動,結果人民力量萬歲。
我於面書上被邀請了好幾次參加這活動,但我一次都沒有click 到 'I'm attending',不是因為我覺得行動不值得支持,而是我厭倦了面書上這些邀請。
我覺得'click' 只是一個表態,click 完也不代表會行動。沒click 也不代表不罷食,事實上我也很久沒幫襯大家樂了。

我回去了一個很熟悉的地方,舊居。
我跟林一峰林二汶是老街坊,雖然他們不認識我。那是一條現正買少見少的舊屋邨,幸運地政府沒打算拆卸,相反還會把它綠化。
舊屋邨的特色是多小店舖。我小時候已見慣見熟的小商店今天仍然存在。
然後我想,其實我們--我相信大部份香港人都是--從小就幫襯這些小商店,究竟從何時開始我們「被迫」要幫襯大連鎖式集團的店舖呢?
小時候,家人買報紙買雜誌是幫襯報紙檔;外出吃飯是去小型酒樓、大排檔、茶餐廳;買菜是到街市;買零食汽水到士多去;買醬油買米到雜貨店;買文具到文具店;買哥士的電線等到五金店等,從小已經是這樣生活,為何現在不可呢?
我們太習慣連鎖式集團的存在了。我也曾經「幼稚」過,覺得有大型商場好呀、住所樓下有百佳有七仔也很好,方便嘛。你想買的東西,去一去超級市場就行了,不用去完東家去西家。基本上你想買什麼,它們總可滿足你日常所需。
然後呢,不知不覺間那些本來就存在於我們生活中的小商店已日漸消失。
茶餐廳變得少了,你們不覺得嗎?我覺啊,很多都變成連鎖式快餐店或連鎖式高級茶餐廳。當然領匯「功不可抹」囉。

茶餐廳本來就是奇妙的地方,它正正代表著香港的木土文化、本土的飲食文化。它們靈活多變,無論你想食粥、粉、麵或飯,茶餐廳都可滿足你。每一間賣的食物都大同小異,可是每一間的味道也不一樣。大部份茶餐廳的店面裡不是也有一個小廚房,專負責麵食的嗎?你知道嗎?從這個小廚房所處身的位置你就知道他們做的粵式或是潮式的粉麵啊。茶餐廳所包涵的是很深厚的香港本土文化底蘊,以及人情味。我去開的一間茶餐廳,食物不怎樣,可是跟樓面阿姐「有兩句」,每次見面都「阿姐」前「阿姐」後。我以前每天都幫襯同一間大家樂,那裡的員工就算認得也好,也不會這樣打招呼。真奇怪啊,這不是另一種「最熟悉的陌生人」嗎?

報紙檔呢?聽老師說,報紙檔的出現跟《南華早報》有密切的關係,而且他們大多依賴著酒樓而生存,然後連鎖式便利店的出現把這些報紙檔趕盡殺絕了。我家長期訂閱《蘋果日報》及《壹周刊》,不是跟壹傳媒訂,而是跟樓下的報紙檔訂。他們會每天都上門派報,幫襯得久了,有時忘記交月費,小老闆也不介意,也不會因為你未交錢而「暫停服務」。這一種講求互信的關係及人情味是便利店取代得到的嗎?

我覺得罷食大家樂這行為的確有意義,但我關心的出發點跟別人有些不同。大家出來行動是為勞工階層發聲,我不吃大家樂,不是因為大商家的剝削,而是我不想我的生活充滿著「大家樂」。我看見小時候的商店,也突然想到,其實我們的生活真的不用依賴連鎖式集團,我也不想這些小商店被大集團迫得生存不到因而消失--也已經消失得更多了。那些小商店的老闆、員工何嘗不需要生活?

為何不把「罷食大家樂」一直延續下去、延伸開去?不是完全不吃--事實上連鎖式的員工也需要生活--而是盡量少幫襯吧。可以選擇的話,何不幫襯報紙檔、小型酒樓、大排檔、茶餐廳、街市、士多、雜貨店、文具店、五金舖等多一些?不要等到這些東西消失後才懂得懷念懂得後悔懂得珍惜。


































你有多久沒見過這種雜貨店?

2010年11月10日 星期三

寫給十年前的你。

給十年前的你︰

今天早上我前往醫院途中的時候,決定寫一封信給十年前的你,即我自己。別問為何我會去醫院,這其實不是這封信的重點。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十年前的你,應該正在課堂中偷讀《Monster》。告訴你,你會在幾個月後就開始讀《蘇菲的世界》,而且欲罷不能。《蘇菲的世界》應該是第一本令你對哲學產生興趣的一本書,雖然你之前已開始受到科幻電影的薰陶。

現在的你剛開始喜歡一名男孩。之後這兩年你都一直喜歡著這男孩,而且從這個男孩開始,你喜歡的都是年紀比你少的男生。當然啦,對老師的崇拜除外。但我告訴你,你跟他的故事其實沒有開始。對啊,雖然你跟他身邊的人都彷彿感覺到你們之間好像有點什麼,連你自己也這樣認為,但你們到最後都沒有發生什麼。你傷心嗎?是有點失落,可是如果你仍記得的話,你之前亦喜歡另一個男孩,最終也是沒有開始啊。更重要的是,相比你之後所遇到的男孩,這個男孩已經算是你美好的回憶了,因為之後那個男孩,才是真正令你難過的人。說難過也夠奇怪,因為這感覺是很單方面的,他也可能不明白究竟他做了什麼事令你難過。其實到今天我也不肯定,究竟我跟他之間有沒有發生過任何事。不,我們的確發生過什麼,但發生過什麼也不代表著什麼。你不明白嗎?不要緊,隔了很久之後你就會知道有發生過跟沒發生過也不重要,因為結果早已說明一切。之後你就會了解到,原來很多事情的表象都是不能相信的,如果一切都不確定的話,你就當是自己想得太多好了。以前你會認為,一個人說什麼不重要,最重要是他對你做過什麼。後來你就會知道,一個人的言與行其實同樣重要。

幾年後,你會失去很重要的人。當初你以為自己不傷心--確實事發時你的確沒感覺,但我告訴你啊,你的感覺足足遲了一年才到。一年後,你晚晚都在被窩中哭,然後每隔一陣子你就會夢到她,包括幾天前。那是你的嫲嫲。我知道啊,你曾經私下想過,如果有天你拍拖的話,就會帶男朋友給她看看,可惜這已變成一個遺憾。雖然曾經有一個人說,不如跟你去拜拜嫲嫲,但那個人都是說說而已,你記著不要當真啊--其實那個人說什麼你都不要當真,因為他是另一個令你難過的人。

但我寫這封信給你,不是想告訴你你的桃花有多不堪。我想跟你說的是另一些事。親人的離開是你控制不了,但有些事你總可以有話事權,學懂處理男女關係是其一,學懂把握機會是其二。十年前的你讀書毫不用功,這其實沒什麼大不了,因為我知道你最終能升上大學,雖然過程是辛苦了點。放棄了某大的哲學系選擇修讀公共行政也是一個不錯的抉擇,當然這個選擇對於十年前的你來說是有點難以置信。但放心吧,你的成績不俗,如幾年前老師給你的評語般,你在你喜歡的科目上會發揮得很好。可是你從沒想到,真正的考驗不是學業。我希望你好好記住啊,從二零零七年開始,請你要不要放棄了任何一個機會。零七年的上半年,你不要拒絕一位前輩的建議啊。如果你拒絕的話,也不要放棄下半年的另一次機會,你要記住,其實那才是你想做的事。如果你仍然放棄了,也請你於來年的上半年,不要輕易放手,雖然我知道當時你很不快樂、健康得差,但也請你好好捱下去。如果你仍然放手,之後下半年,你要捉緊另一個機會,這已是你所能得到的最好機會了,如果你連這都錯過,我告訴你,你已沒有回頭路。人人都覺得你有智慧,分析能力很好,但原來當你要決定自身時是最不理智、最以感覺行先、極缺乏自信。如果你記得的話,幾年前已經有人告訴你,你的性格最終會害苦你自己。那個人,的確是先知。

如果問我有沒有後悔自己曾經做了不明智的決定、遇上不該遇到的人,我會答你沒有,雖然我有時會想,如果當年有人可以給我指引的話,也許今天我會過得不錯。這是我給你寫這封信的目的,當你遇到疑惑的事,把這信當作是錦囊,拿出來讀讀吧,我雖然不後悔我一手造成的局面,但我也希望你可以過得比我好,正如我也希望十年後的自己會給我寫一封信。也順便告訴你,十年前已抑鬱的你其實已經過得很快樂。也希望十年後的我會告訴我,十年後的我會比現在的我幸福快樂得多。

衷心希望你會過得很好很好。

十年後的你上。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日
寫於世界還未末日、時光機仍未發明前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忠於自己,咩得就咩囉。

黃子華那句「忠於自己,咩得就咩啦」令我很depressed.
看完表演,我於討論區上遊走,看到其他人把這句演繹為「忠於自己,想做咩就做咩」。
可能「忠於自己」這四字,某程度上負載了一個很正面的意思,因為我們從小到大生長於一個講求個人主義的社會裡,「忠於自己」被解釋「忠於自己的內心」--很老外的說法是follow your heart--變成你喜歡甚麼就做甚麼。

但「忠於自己」的另一意思是︰忠於自己的才能。你想做歌手,但沒有Eason Chan 的好嗓子,只有計數好這一項,你最終可能只成為一位會計師,或精算師。你可能想做漫畫家,但畫不到一手好畫、也創作不到好故事,但你電腦知識甚豐,結果你只能成為程式員。「咩得就咩」就是你生成這個樣子,就只能一直這樣子。勉強不來的,狗變不了鸚鵡,羊也變不了狗,我也變不了貓。就算你很想變,玩了九百七十六次帽子變法也好,也只會身不由己。
這是一場講夢想講理想破滅的表演。

年多前明珠台凌晨時段重播了一個講關於實踐理想的比賽節目,叫So You Think You Can Dance。對,這是一個關於跳舞的比賽。全美國熱愛跳舞的人士都踴躍參加,希望贏得比賽,證明自己亦希望得到認同--自己是個真正舞者: I really can dance. 節目說得上精彩,但我已忘記了冠軍是誰,卻念念不忘比賽初段的面試過程,因為一個中年男人。評審把關的有幾位資深舞者,其中一位是英國人。一個中年男人上台--說中年也應該深究,我只能肯定他看起來一點也不年輕--評審一看就歎息「乜又係你呀?」可見這男子真的愛跳舞愛得發燒,更從評審的反應得知他跳得有多差。果然音樂一起,那男人跳得真的很遜,連門外漢都看得出他一丁點天份也沒有。跳完,英國人跟他說--非常英式的尖酸,但又很坦白的勸導--你不要再來比賽了,說真的,你一點天份也沒有。說完,台下有一女士大罵評審,說他不應該這樣說,他是一位有夢想的人,你怎可踐踏他?
那位女士就是中年男人的母親。
英國人跟她對罵起來,說「你不應該這樣鼓勵他,他本來一點天份也沒有,繼續跳是浪費時間,你這樣其實是害苦了他。」然後二人就夢想vs. 現實爭持了好一陣子。

忠於自己其實是叫你認清現實。

做不了導演做了經濟師還好、做不了作家做個保險從業員也好、做不了記者打份銀行工也好、做不了設計師開間漫畫店也好、做不了李嘉誠全職炒股也好,其實最慘是你什麼也不是,你只是一個普通到不得了的人,你什麼都做不了。十年前《拾下拾下》裡,子華說起李白的「天生我材」及李小龍的「一個人的責任在於忠實地發展潛能,完成自我。」其實已經叫你認命。一個人最怕的不是理想幻滅,而是幻滅之餘你終於認命想「忠於自己」,卻發現你的潛能就是你的無能,你一直在發展你的無能,而且「我知道我將來好唔掂呀,係呀喺好唔掂嗰方面我而家好掂呀」。

忠於自己,是否代表如果我是一條廢柴的話,無論怎努力都好都變不了搶手的煤炭,最終只能成為一條好成功的廢柴?

黃子華,你在度《娛樂圈血肉史II》中的「忠於自己,咩得就咩啦」時還記得你於《拾下拾下》中提到普通人的潛能可以等於無能嗎?10 年後的今天你說要忠於自己,你終於認命、認清自己只得楝篤笑這個浮能,所以可以「咩得就咩啦」,卻遺下了我這條無能的廢柴,連咩得都唔想咩囉。坦白說,我欣賞你坦白承認理想不達是現實、成功靠的是命運,但同時你也令我十分難過,因為說真的,我連忠於自己也不想。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給子華的情書。























身為黃子華的fans,我的確擔心今次的stand-up comedy「娛樂圈血肉史II」會不好看,因為上三次的表演著實令人失望。今次子華破天荒於紅館開show,舞台跟觀眾的距離遠了,人數又多了,互動情況該沒有於伊館開show 那麼好,加上開四面台,更令人怕冷場會更多。

誰知我錯了。
入場的全都是子華die hard fans,「回水」、「除褲」聲絡繹不絕,完全知道子華預計到我們會大叫「衰格」、「賤格」、「唔靚仔」,互動更是好得不得了。一直以來太多人大叫「回水」,於是約10 年前子華反擊/戲言︰「嚟啦,將你哋d 銀包掟上嚟。」10 年後居然成真,佢一叫,fans 立即附和,銀包整個拋到台上。這除了是子華show 第一次外,亦應該是香港史上第一次有觀眾把銀包掟上台送給表演者。

好看嗎?好看。子華事前應該做足功課,上幾次觀眾反應差皆因觀眾其實不喜歡他表演唱歌,所以今次歌唱得極少,他更明言︰「我唔係歌星,所以唔會唱歌。」感動嗎?至少我知道原來他真的有留意,亦在乎fans 們(亦是老闆們)的評語。連中場休息也沒有,頂多只得一分鐘喝水時間,這有助維持氣氛,亦反映了他的自信。兩個半小時不停說說說,真的不是易事。但也說實在,比起以前,這次的表演的確沒那麼精彩,論深度是差了點,可幸的是好笑依然--至少今次我笑得不勉強了。

當今世上,我似乎只迷戀一個人的才華,那個就是黃子華。這天他一出場,連台都未踏上,我再次深深被他吸引著。他提醒了我我喜歡那種男子︰我的確愛才,是十分鍾愛。那種才不是文學上、不是電影上、不是影像上、不是科學上... 我可能欣賞學識淵博的男人,但真正崇拜的是有智慧的男人--一個人的智慧跟他讀過多少書是沒有關係的。也許有很多人把自己隱藏,也許有智慧的人也很多,但似乎能夠深思著人生矛盾而又能把它一笑置之的人真的少之又少。喜劇或笑話的最高層次是笑中有淚、笑中帶點無奈、笑中帶著現實的痛,看到人生的荒謬、因為無能為力反抗於是把之轉化成笑話,這才是最高境界。黃子華所帶出的,不止是令你笑,而是在你笑之後會對人生作出一點點反思,因此他的楝篤笑是帶有哲理性,亦不會過時。今次今日重看10 年前的《拾下拾下》,便會發現他幾乎是個預言家,10 年前他所說的香港荒謬處,10 年後依然存在,而且加速惡化。這是他真正的才華所在,亦不是每個人都可做到。

今次他隱約提到究竟人有沒有自由這回事,這不是哲學形而上學中其中一個會思考的命題嗎?人究竟有沒有free will 呢?很多時你覺得自己有自由,你以為自己有自由去選擇,但原來有些事根本「唔到你揀」;你於檸檬茶跟奶茶中作出了選擇,你以為你有選擇的自由,卻沒從想過,你根本沒自由去選擇紅酒白蘭地香檳,因為那些選項根本不會出現在你的名單中,因為你根本買不起。人生究竟有沒有宿命呢?20 年前,子華說他很想成為一位演員,可惜沒人找他拍戲,所以他搞場stand-up comedy 出來宣佈他決定離開娛樂圈。因為楝篤笑的關係他紅了,終於一嚐所願。10 年前,他於台上說起了點點他拍電影的經歷、如何被人「搵笨」。到今年,他似乎發表了宣言︰他認命了,他的電影夢終於完了,他應該不會再拍電影了。我不知道其他觀眾有沒有認真聽到這一段話,還是當是一般「吹水」,我卻隱約感到為何今次節目名稱要跟他第一個表演相呼應︰其實他是再一次的宣佈--在心裡--他再次放棄當演員了,因為原來有些事你真的再努力都好也只是徒然。有些人老是以為自己的成功全建基於個人努力毅力意志等,但無視了命運的安排--子華想點出的就是「原來呢個世界真係有唔得呢樣嘢」。可是,你在這範疇失敗了,在另一方面卻會成功--他當不了有成就的演員,命運的安排加上他的努力及才華,他成為了香港楝篤笑的始祖、香港stand-up comedy 的icon。前無古人,後有來者都好都無法動搖他那穩如泰山的地位。

2010年11月2日 星期二

the social network




































Aaron Sorkin 真神。
電影一開首酒吧那一幕簡直是全片重點所在。由於節奏明快,那快如子彈的對白令我不知道究竟過了多久,我猜約五分鐘吧,卻已解釋了一切,包括點出(或引導你去想)故事以後的發展,Mark Zuckerberg 的性格及引起紛爭的因由。

the social network 的故事究竟有幾分真幾分假,坦白說,我不在乎。就算是Mark Zuckerberg 出自傳,也不見得會是百分百真實吧?所以電影好看就是了。這電影的吸引之處,就是Mark Zuckerberg 的性格描寫,因為寫得他很怪。這究竟是一個什麼人?他其實既不是毒,也不是宅;他人際關係不好,他說他不是asshole,可能吧,但他肯定是geek。故事明示暗示地說facebook 的誕生源於一個女人。真身Mark Zuckerberg 老早出來否認,說自己在創立facebook 時已有女朋友,亦非如電影所說中交女友有困難。的確,我也不認為Mark 因為「溝唔到女/俾女飛」而創立facebook。Mark 創立facebook 是因為他有種不認輸、不甘心的性格... 不,是討厭自己不被認同,也不是真的希望揚名立萬,也不是想名成利就。我甚至認為他並不是想do something big,也不認為他真心想做facebook,他只想要一種身份地位,他只想與別不同。或許,比起就當世界上最年輕的富豪,他更想成為Final Club 的會員--這是一種prestige,一種榮譽,是錢買不到的東西。得不到的東西,他不會令其他人得不到,但卻有意或無意間、等時機到、「藉著醉酒加blogging」作出「報復」,對前女友如是、對孖仔(自我投射的某種假想敵)如是、對唯一的朋友亦如是。他擴展facebook,表面是因為前度的關係,實際上是他無法忍受被視為「普通人」、跟其他人沒兩樣的感覺。前度是一個指標,只因為身為波士頓大學生的她最(居然)看不起讀哈佛的他,因此他才(只)重視她的看法,這其實解釋了電影結局,首尾呼應。

他不是asshole,戲中asshole 自有其人,但他也不是正人君子。一直以來,facebook 的privacy 問題一直為人詬病,沒甚麼諷刺不過facebook 的起步點是由hacking、侵犯人私隱開始。Aaron Sorkin 的劇本其實沒有寫明Mark 剽竊他人意念寫成facebook,他只是利用電影中的兩單官司告訴觀眾他疑似剽竊,可是當大家都看到facebook 的前身由hacking 開始時,大家會相信Mark 是無辜嗎?(更甚的是,你會相信真身Mark 會重視facebook 私隱問題嗎?)這兩單官司互相交錯,劇本的時間概念非線性進行,一開始時根本分不了這是誰的官司,甚至以為是同一單案件。劇本結構寫得緊密,Aaron Sorkin 把很多事都寫得subtle,處處留下hints。沒有任何話外音,Mark 的思想行為大多由律師、原告及證人的回憶說出,他自己亦沒有太多辯護-他其實也從不說自己想什麼(他blogging 是另一回事,但觀眾不知他blog 了什麼),但因為劇本的舖陳,加上電影頭5 分鐘的對白,已令觀眾非常了解這一個人。David Fincher 執行得好,但Aaron Sorkin 才是真正靈魂。

最好看是Mark 跟(虛構)朋友Eduardo 的友誼,由朋友到拍檔再反目。說起朋友,根本Mark 是否真的當Eduardo 是朋友也存疑,又或者由Eduardo 收到Pheonix Club 的邀請信開始,他已覺得自己跟他不同路--本來他以為大家same grade,但原來朋友已經爬過他的頭了。當Sean Parker 出現時,他一度以為自己找到同道中人,理念相同喜歡cool 的東西,甚至視他為模範榜樣,因此也由得Sean 排擠Eduardo。他一直知道這些事,卻沒有出手相助。到最後,原來Sean 真的跟Eduardo 所說的沒兩樣時,他已經失去了朋友(Eduardo)及志同道合的人(Sean)。他的確不是asshole,但他沒有阻止自己成為asshole。





看完the social network,想起《告白》。《告白》說天才因為寂寞、因為想得到人注意而殺人;the social network 告訴你,寂寞跟希望自己與別不同亦可以令天才發達。Mark 沒有朋友,甚至需要上自己「發明」的facebook 去add friend,但原來他已經很正常。


在此多謝「荷里活電影手冊」送出的2 張優先場戲票,大家可以上facebook 留意及參予他們舉辦的電影優先場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