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5日 星期日
Welcome Back Dr Jones!!
昨晚看完Indiana Jones 4後縈繞到而家。看之前已經聽到不少評論說,這次的Indiana Jones 充滿懷舊氣息,又說恐怕吸引不了新觀眾,即這世代又從沒看過前三套Indiana Jones 的年輕人。看完,認同。同一時間我認為,史匹堡跟George Lucas 根本不志在吸引新觀眾吧。這一套完全是為自己及為舊粉絲而設的,單單是唔理好醜都會入場朝聖的舊粉絲已經夠電影公司賺了。我是舊粉絲,話之d 人話唔好睇又失望,Indy 4 絕對滿足到我的需要,而且我覺得好睇。跟前3 集一樣,有動作有冒險有傳說有幽默,仲想點?
因為相差十九年,所以「舊」變得不好。
背景設於50 年代的冷戰時代,沒有太多的高科技,舊一點又何妨?Indiana Jones 是一個系列,跟前三集有一脈相承的舊東西又何妨?按Indy 在電影中的年紀跟現實中福伯的年紀,這一集是一個小總結,來一個跟前三集的round-up 又何妨?就算會拍"Indy 5",主角都應該不是Indy 跟福伯了,到時該由Indy 仔Henry Junior 即Shia LaBeouf 接捧,那已經是另一個系列了。這已另作別話。
選擇古文明的一個傳說古物做故事骨幹,既適合Indy 這一個考古學家的角色,又符合史匹堡自己的興趣--外星文明(一開始見到Area 51 即羅茲威爾外星人撞機地點我已經想笑了)。有人會話玩古文明玩埋外星智慧會唔會離譜咗d?但其實一直以來都有好多人認為古文明,例如埃及、已消失了的瑪雅民族等,他們的學識是由外星智慧教授。而且現實中瑪雅、中美洲等一直都相傳有關十三個有神秘力量、能解開宇宙之謎的水晶頭骨,所以這次選材我覺得揀得好聰明,史匹堡滿足了舊粉絲及自己的慾望。
靠考古學識、whip、好身手打天下,Indy 好man!Indy 系列開創了同類片種的先河。把故事背景設於多事之秋的上世紀初至中(Indy 1-4),更把故事顯得更刺激。
Cate Blanchett 做得好,造型好型,加上一口有俄羅斯口音的英文... 正!
缺點係除咗中文譯名譯得太樣衰之外,都冇咩好彈。
講完! XD
係時候翻煲《聖戰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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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今天我很高興,因為我與我的Honey又再見面了,我們的見面密度,比好朋友更要多,關係不言而喻。他,又再一次搭著我的膊頭了,我與他的緣份,真的超乎大家能想像的,你怎會想到,我會在澳門碼頭內等船期間,再次與他遇上?!請你不要羨慕或妒忌,請你冷靜的接受我與方先生的關係 :)
牙,你真討厭!><
我反而想知文迪妹妹跟你另一位男性好友先生的關係...
Hey~~我都想知道他倆的關係呀~~~很神秘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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