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夢。

我夢見我跟某人在台灣旅行。
我們要去某一個景點,卻在中途的食堂停下來。
我心急想快點起行,那人卻說要吃飯。
我一點也不餓啊,他就自己買了吃的,我就在擠擁的食堂裡,看著他吃。
吃完找洗手間,卻發現洗手間要收費。
我不服,周圍找免費的,卻發現全都不能使用,然後迫於無奈回去當初那個洗手間,卻發現不用付錢了,但髒得要命。其實我不是特別想用,只是覺得吃完東西去去洗手間是必要事而已。
洗手間內有很多人啊,在那裡工作的大嬸分配了一間房間給我。
有一張小小的床及一張書桌,就什麼都沒有了。
書桌對著窗子,我打開窗子,發現房間大約於二樓,對著北角的大馬路,窗外的車聲有點吵,空氣是流通了可是也帶有廢氣的氣味。
然後我想,在這裡做功課還不錯,至少我可以專心起來。
就在我打開我手提電腦那一刻,我收到那人的SMS,說為我準備了數份禮物,又說我們各自努力也很快樂。
我想起,我們不是正在台灣旅行的嗎?為什麼我會在北角?
明明在遊玩啊,是什麼事阻礙了我的行程令我停在某空間?
那個人究竟在什麼時候消失了?

夢到要做功課,算不算一場惡夢?

2 則留言:

陳牛 提到...

夢見我才算惡夢

瑪嘉烈 提到...

這樣看來你也不太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