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 星期三
借東西的小矮人-亞莉亞蒂
中文譯名呢很難記,我亦覺得亞莉亞蒂這名字不動聽,這應該是本電影最大敗筆,其他的都很好。
Studio Ghibli 出品的selling point 永遠都是宮崎駿,無論導演是否他都一樣,這次亦然。雖然宮崎駿負責一劇之本,但導演米林宏昌這名字亦應好好記住吧,連這些基本資料都搞錯我實在覺得不能原諒。喂,你有尊重過人、尊重過電影及尊重過自己的工作嗎?更重要是,你在誤導觀眾!
說回電影,噢,我覺得有驚喜啊!雖然欠缺少少緊張刺激感,亦有可能覺得節奏不夠緊湊,但這是一部很可愛的動畫。電影一開始我就喜歡了,因為很多細節位都做很仔細。沒有《千與千尋》的天馬行空,《亞莉亞蒂》的創意在於它把我們日常生活中的細節、完全不為意的小東西都變成小矮人的生活必需品,驚喜由此而來。我看到鐵釘變成梯級、女主角把人類的耳環變成用來攀爬的工具,真的感到十分興奮。把平凡、不起眼的東西變成不平凡,這足以見到何謂創意,以及宮崎駿在撰寫劇本時仍然保留童心。不是那麼重視生活細節、喜歡幻想的人沒可能想得出這些橋段來。
小矮人跟人類/男主角翔有非常強烈的對比,女主角亞莉亞蒂細小卻強大,翔巨大卻弱少,小矮人的生活受脅於人類,因為龐然大物要殺小動物本來就易如反掌,可是故事到最後卻相反了。男主角被女主角渴望生存下去的勇氣及生活技能所啟發,原來就算全世界只剩你一人都好,你也要好好活下去。亞莉亞蒂會永遠存活於翔心中,不僅是因為一段似有還無的友情或愛情,或一段充滿奇幻色彩的童年往事,而是亞莉亞蒂提醒了他活下去的意志。只要他記住快要絕種的「亞莉亞蒂」,他就會努力生活下去。表面上是翔救了小矮人,但實際上卻是小矮人救了他。不知道原著小說The Borrowers 故事究竟如何發展及結束,但單看這電影,我們仍然看到宮崎駿作品充滿人文關懷的一貫作風。沒錯,相比巔峰時期的《千與千尋》及經典之作《天空之城》(這樣比較其實不公,因為導演根本就不同),本電影的確比較平淡,但其實仍然精彩及感人。至少,我覺得比《崖上的波兒》好多了。
我知,有人覺得悶,甚至睡了。我提議那些人,看多次沒內容的《2012》及Die Hard 4 好了,有內涵的文戲根本完全不適合沒有耐性又沒有童真的你們觀看。
後記︰
原來台灣譯《借物少女艾莉緹》,這名字實在動聽多了!至少艾莉緹已比亞莉亞蒂好吧?
有人記得翔於床上讀的是什麼書嗎?是《神秘的花園》!看到時我立即會心微笑。
2010年12月25日 星期六
It's the most wonderful time of the year!
其實我最喜歡聖誕。
這幾年覺得香港的聖誕節沒有氣氛,即呢聖誕節變成純粹的購物節,事實上於香港所有節日都是購物節,且看重陽清明何時會有廣告叫你買束貴花去拜山。
小時候的聖誕月幾乎全香港都可以聽到聖誕歌,四周都有佈置。這幾年呢不是沒有,只是感覺流於交功課。不是為了聖誕節要快樂所以裝飾,而是因為聖誕節所以要裝飾。這樣說似乎不公道,至少海港城每年的裝飾都漂亮得吸引極大批人去拍照,不過我還是覺得「靚係靚囉,不過都係冇氣氛」。
我又不喜成為維港兩岸看燈飾的20 人中的其中一人。
既然如此,還是回歸基本步,聖誕本來就是用來慶祝耶誕生日,所以今年我去了聖堂望子夜彌撒(ok,我知,12月25 日其實是太陽神生日,耶誕應於9/10 月嘛)。
地點是我以前的堂區,本想去港島區,時間不就沒辦法。
堂區的硬件沒什麼變化,香港天主教教區窮就是這樣子。軟件卻變了不少。
話說我以前認識的神父是意大利裔的,之後換了個華人後我就搬走了。
這次回去卻嚇了一跳,神父是來自(聽後面的人說)印度!
我是井底之蛙啦,覺得大概沒多少印度人會信天主教,更何況是會成為神父?而且不止是主任司鐸,連助理司鐸都是疑似印度人!
神父的廣東話已經算不錯,不過沒可能純正流利得跟本地人一樣,而我小時候接觸得意大利裔神父多,總認為神父「講嘢唔正鬼鬼地」先似神父。
第二,噢,開始有英文彌撒了,以前沒有的。想起早前到聖堂見到一大班菲傭離開,才明白堂區草根至此,也要順應需求,開辦英文彌撒。我沒想到的是,這樣一個既窮又舊的區域,也有那麼多菲傭!不過話說回來,這個區也曾以多「屋邨富戶」而聞名於港。
十多年沒望彌撒,我仍然熟悉彌撒的程序。這次的經驗卻令我想起我是一個十分喜歡儀式的人。小時候已是這樣,當大家默默低頭禱告時,我總喜歡望向祭壇,看看神父在幹什麼︰用香爐燒乳香向各方祝禱、跪地吻祭壇、把聖體聖血舉向天.... 每個神父辦彌撒都有不同style,但總有些步驟是不會改變的。儀式令我著迷,並不是它加強了宗教的可信性及權威性,而是我總覺得儀式背後有一種深遠的文化,或者是一種可解讀的symbol,每一個程序及步驟都是有起源的,可解釋的,有典故的,包含意義,在說故事。最易解讀的當然是領聖體部份是源於最後晚餐啦,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總有些人對某一些宗教儀式很反感,覺得導人迷信。我卻覺得無必要事事都要那麼「批判」,你當是宗教或文化研究角度去參與,想一想當中的故事,不是已經很有趣嗎?
廢話完畢,祝大家聖誕快樂。
這是我最喜歡的聖誕歌。
歐洲大雪令很多人不盡興,我卻覺得聽著Frank Sinatra 這版本的Let It Snow! Let It Snow! Let It Snow! 看著飄雪跳著舞也可以很快樂啊!
2010年12月20日 星期一
一個人的旅行︰一個人的旅行。
第四章 一個人的旅行
我在飛機上看Eat, Pray, Love。
港譯什麼?不記得了,本來就對這電影沒興趣。
台灣譯《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
我終於明白為何電影,或本身原著真人真事小說會叫Eat, Pray, Love。
因為電影前1/3 講女主角遠赴羅馬eat eat eat,中間1/3 去印度pray pray pray,最後1/3 就是去峇里love love love。
電影我只看了2/3,就已肯定這部一點也不精彩。的確,有些電影你根本不用看足整套就已知是龍是蟲。
以戲論戲,電影不是那麼差,問題是出在故事本身。
有人說故事很有啟發性,看罷會對人生有新體會,我卻只覺得這是一場bull shit。
女主角Elizabeth 一生太過幸福,要風得風,有事業有丈夫有大屋。前半生心願成為一位好太太,目標達到卻發現原來自己不想要婚姻。
然後呢,離婚、放棄所有家當、搭上新男友後又覺得不快樂,於是遠走他方,希望再次尋找自我、找回對生命的熱愛、希望找回令自己有悸動的事物。
fuck off!這不是傳說中的食飽飯沒事幹於是攪屎棍嗎?
Oh 我很depressed 啊!我覺得迷失了自己啊!我要尋找人生的新方向。
這真夠他媽的弱智。
去印度找God?到印度學冥想?這是不asshole itch 是什麼?
你要做meditation 在家裡做不行嗎?
去峇里一場我沒看完,還不是再次找到男朋友,再次相信愛情,然後 to love, to be loved then to make love 囉,還有特別的嗎?
女主角從不重視愛情啊,先後傷害丈夫跟男友,然後說自己不相信愛情,damn 啦,自十多歲就從沒試過單身,你不相信愛情就不要跟人拍拖結婚啦。Elizabeth 比港女更自私,男人遇著她根本是惡夢。
這個故事根本是說一個永不知足、永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因為人生過度順利而十分幼稚的女人,覺得要自我成長,於是不事生產去遊玩一年,然後以為自己找回新方向,有一個重新的自己。
我卻更肯定故事未完,這個女的不久將來,又會覺得她想要的不是這一些,然後又覺得自己很悲慘、很可憐。
有什麼出奇?她當初也以成為好太太為目標啊,一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發現不外如是,這不是她的本性麼?
這是正宗的公主病,極正宗的賦新詞強說愁。
這世界沒有你想要那麼虛無縹緲連你自己也不知是啥的東西,你真的很想找到的話就去死吧。
電影也不是一無是處。
我唯一認同,或令我有所感覺有兩句對白。
羅馬一段拍得好看,因為羅馬本身就好看。
美男子、美食,意大利的文化,一向令人嚮往。
意大利人跟這位幼稚的美國中女說︰你們美國人只知娛樂,卻不懂快樂。意大利人不用被人來提醒要快樂,因為意大利人本身就懂得「無所事事的甜美」,所以我今天下午突然不想工作就放假回家陪太太。
無所事事的甜美啊,這不是跟「生命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同出一轍嗎?
這簡直是我人生想追求的事。
我承認我是一個極無事業心的人。
我從來也不是熱血得希望在工作上找到滿足感的人。
滿足感為何要從工作中獲得呢?你的人生枯燥得只有工作才可令你有滿足感嗎?
無所事事的甜美啊是我的夢想,只可惜我生活在這裡,這裡是香港,這裡沒夢想。
下輩子投胎到意大利好了。
「旅行是要跟自己相處,因為自十多歲拍拖開始我從沒有獨處超過兩星期。」Elizabeth 這句令我笑了。
拍得太多拖想獨處就要去旅行,有那麼複雜嗎?很簡單吧?不拍拖就行囉。不行的話就只是你自己姣婆守不到寡而已。
不過,旅行要跟自己相處我是認同的。但比這句更中要害的,倒是陳綺貞最新幫Nikon 拍的單反相機廣告︰旅行是為了發現新的自己。
那五天我的確發現了。
我從跟羚羊的對望中、我從呼吸金瓜石的空氣中發現了一個沒有人發現過的我。
我在飛機上看Eat, Pray, Love。
港譯什麼?不記得了,本來就對這電影沒興趣。
台灣譯《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
我終於明白為何電影,或本身原著真人真事小說會叫Eat, Pray, Love。
因為電影前1/3 講女主角遠赴羅馬eat eat eat,中間1/3 去印度pray pray pray,最後1/3 就是去峇里love love love。
電影我只看了2/3,就已肯定這部一點也不精彩。的確,有些電影你根本不用看足整套就已知是龍是蟲。
以戲論戲,電影不是那麼差,問題是出在故事本身。
有人說故事很有啟發性,看罷會對人生有新體會,我卻只覺得這是一場bull shit。
女主角Elizabeth 一生太過幸福,要風得風,有事業有丈夫有大屋。前半生心願成為一位好太太,目標達到卻發現原來自己不想要婚姻。
然後呢,離婚、放棄所有家當、搭上新男友後又覺得不快樂,於是遠走他方,希望再次尋找自我、找回對生命的熱愛、希望找回令自己有悸動的事物。
fuck off!這不是傳說中的食飽飯沒事幹於是攪屎棍嗎?
Oh 我很depressed 啊!我覺得迷失了自己啊!我要尋找人生的新方向。
這真夠他媽的弱智。
去印度找God?到印度學冥想?這是不asshole itch 是什麼?
你要做meditation 在家裡做不行嗎?
去峇里一場我沒看完,還不是再次找到男朋友,再次相信愛情,然後 to love, to be loved then to make love 囉,還有特別的嗎?
女主角從不重視愛情啊,先後傷害丈夫跟男友,然後說自己不相信愛情,damn 啦,自十多歲就從沒試過單身,你不相信愛情就不要跟人拍拖結婚啦。Elizabeth 比港女更自私,男人遇著她根本是惡夢。
這個故事根本是說一個永不知足、永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因為人生過度順利而十分幼稚的女人,覺得要自我成長,於是不事生產去遊玩一年,然後以為自己找回新方向,有一個重新的自己。
我卻更肯定故事未完,這個女的不久將來,又會覺得她想要的不是這一些,然後又覺得自己很悲慘、很可憐。
有什麼出奇?她當初也以成為好太太為目標啊,一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發現不外如是,這不是她的本性麼?
這是正宗的公主病,極正宗的賦新詞強說愁。
這世界沒有你想要那麼虛無縹緲連你自己也不知是啥的東西,你真的很想找到的話就去死吧。
電影也不是一無是處。
我唯一認同,或令我有所感覺有兩句對白。
羅馬一段拍得好看,因為羅馬本身就好看。
美男子、美食,意大利的文化,一向令人嚮往。
意大利人跟這位幼稚的美國中女說︰你們美國人只知娛樂,卻不懂快樂。意大利人不用被人來提醒要快樂,因為意大利人本身就懂得「無所事事的甜美」,所以我今天下午突然不想工作就放假回家陪太太。
無所事事的甜美啊,這不是跟「生命該浪費在美好的事物上」同出一轍嗎?
這簡直是我人生想追求的事。
我承認我是一個極無事業心的人。
我從來也不是熱血得希望在工作上找到滿足感的人。
滿足感為何要從工作中獲得呢?你的人生枯燥得只有工作才可令你有滿足感嗎?
無所事事的甜美啊是我的夢想,只可惜我生活在這裡,這裡是香港,這裡沒夢想。
下輩子投胎到意大利好了。
「旅行是要跟自己相處,因為自十多歲拍拖開始我從沒有獨處超過兩星期。」Elizabeth 這句令我笑了。
拍得太多拖想獨處就要去旅行,有那麼複雜嗎?很簡單吧?不拍拖就行囉。不行的話就只是你自己姣婆守不到寡而已。
不過,旅行要跟自己相處我是認同的。但比這句更中要害的,倒是陳綺貞最新幫Nikon 拍的單反相機廣告︰旅行是為了發現新的自己。
那五天我的確發現了。
我從跟羚羊的對望中、我從呼吸金瓜石的空氣中發現了一個沒有人發現過的我。
一個人的旅行︰世界那麼小。
第三章 世界那麼小
台灣的天氣總是那麼差。
雨下不停,於是我放棄到荒野去,自作聰明地去了動物園,聰明得忘記動物也要避雨。
我最想看是貓科動物,bobcat 之類的。我懷疑所有貓科動物,不論身形有多龐大,都怕冷。於是我頂多只見到Eurasian Lynx 而已。還好,有不少動物都是不怕雨的,下雨天都照常活動。
初時覺得很興奮,慢慢我就覺得很可憐。
被困本來就不是好事,但沒甚麼可憐得過牠被困了,而且得自己一個。
灰熊、黑熊、馬來貘、長臂猿、豹等等,都困在一個空間裡。
那個下午,我獨自一人,看著馬來貘、亞洲黑熊及豹,分別在自己身處的「住所」中,來回踱步。
牠們就是這樣,沒事幹,由A 點走到B 點,兩點步程不足10 秒,然後由B 走回A,再由A 走到B.... 沒完沒了。然後我不明白,當其他靈長類都有大夥同伴、大象也有伴侶時,為何另一些動物就只得自己一個?被困已夠慘了,獨自被困更是淒涼。
夜行館中有很多珍貴的動物,被困在玻璃窗後,小小空間猶如我家浴室那麼大(小),就這樣瑟縮一角。我最難忘是見到兩隻鴞,隔著玻璃望著我,然後其中一隻展開雙翼,飛翔。原來他們的翅膀展開是都很大的,牠飛了,從一枝樹枝飛到另一邊去,來回,回來,來回,回來... 那個空間對於牠來說都太小了。翅膀的目的就是要令牠們自由自在地於高空中飛揚,被困在這樣小的一個空間,牠那雙翅還有用嗎?這不是遺反牠們的天性及大自然的定律嗎?
突然間我覺得很殘忍。
動物園成立的目的是什麼?
是教育嗎?保育嗎?
人因為自己的利益,以極其漂亮的藉口把這些動物困著,讓人參觀、指點、拍照,我們都在消費這些動物的生存權利。
如果說動物園成立的目的是教育下一代認識及愛護動物,把動物關起來已經是諷刺地遺反動物園本質。極大機會,牠們這一生就在那小小的空間中渡過,牠們本來就是野生動物,卻為著人類的利益從此被關起來。從此自己一個孤獨地來回踱步望著外面遊人在喧嘩指點。
我想起非洲那些「動物園」,那才是真正的動物樂園。野生動物繼續在野生生活,相反遊人都留在車中或木屋裡靜靜地望著牠們的動態,觀看牠們的日常生活,這才是真正認識動物,及愛護牠們--尊重他們的生存權利,不剝奪牠們既有的生活模式,讓野性的回歸野性,放虎歸山。
那隻鴞可能終其一生都不知道外面的天空很大很廣很遠,足夠讓牠飛到累死為止。世界不是牠所身處的空間那麼狹小,令牠不明白牠生下來的羽翼究竟有何作用。
台灣的天氣總是那麼差。
雨下不停,於是我放棄到荒野去,自作聰明地去了動物園,聰明得忘記動物也要避雨。
我最想看是貓科動物,bobcat 之類的。我懷疑所有貓科動物,不論身形有多龐大,都怕冷。於是我頂多只見到Eurasian Lynx 而已。還好,有不少動物都是不怕雨的,下雨天都照常活動。
初時覺得很興奮,慢慢我就覺得很可憐。
被困本來就不是好事,但沒甚麼可憐得過牠被困了,而且得自己一個。
灰熊、黑熊、馬來貘、長臂猿、豹等等,都困在一個空間裡。
那個下午,我獨自一人,看著馬來貘、亞洲黑熊及豹,分別在自己身處的「住所」中,來回踱步。
牠們就是這樣,沒事幹,由A 點走到B 點,兩點步程不足10 秒,然後由B 走回A,再由A 走到B.... 沒完沒了。然後我不明白,當其他靈長類都有大夥同伴、大象也有伴侶時,為何另一些動物就只得自己一個?被困已夠慘了,獨自被困更是淒涼。
夜行館中有很多珍貴的動物,被困在玻璃窗後,小小空間猶如我家浴室那麼大(小),就這樣瑟縮一角。我最難忘是見到兩隻鴞,隔著玻璃望著我,然後其中一隻展開雙翼,飛翔。原來他們的翅膀展開是都很大的,牠飛了,從一枝樹枝飛到另一邊去,來回,回來,來回,回來... 那個空間對於牠來說都太小了。翅膀的目的就是要令牠們自由自在地於高空中飛揚,被困在這樣小的一個空間,牠那雙翅還有用嗎?這不是遺反牠們的天性及大自然的定律嗎?
突然間我覺得很殘忍。
動物園成立的目的是什麼?
是教育嗎?保育嗎?
人因為自己的利益,以極其漂亮的藉口把這些動物困著,讓人參觀、指點、拍照,我們都在消費這些動物的生存權利。
如果說動物園成立的目的是教育下一代認識及愛護動物,把動物關起來已經是諷刺地遺反動物園本質。極大機會,牠們這一生就在那小小的空間中渡過,牠們本來就是野生動物,卻為著人類的利益從此被關起來。從此自己一個孤獨地來回踱步望著外面遊人在喧嘩指點。
我想起非洲那些「動物園」,那才是真正的動物樂園。野生動物繼續在野生生活,相反遊人都留在車中或木屋裡靜靜地望著牠們的動態,觀看牠們的日常生活,這才是真正認識動物,及愛護牠們--尊重他們的生存權利,不剝奪牠們既有的生活模式,讓野性的回歸野性,放虎歸山。
那隻鴞可能終其一生都不知道外面的天空很大很廣很遠,足夠讓牠飛到累死為止。世界不是牠所身處的空間那麼狹小,令牠不明白牠生下來的羽翼究竟有何作用。
2010年12月19日 星期日
一個人的旅行︰我不是香港人。
第二章 我不是香港人
這幾年去台灣去得多。
以前去台灣,就算是台北,你一眼就能分辨出誰是當地人,誰是遊客,或更準確點說,香港人。
那已經不是一種氣質問題,而是衣著打扮的問題。
台灣人的衣著有點... 平凡,甚至有點俗氣。
他們不是不打扮,而是品味有點奇怪。
這幾年人家卻開始進步了,走到街上,就發現台北人已經懂得穿衣之道。
就算不是穿最流行的服飾,也不會覺得土,可能跟當地有大量關於打扮的綜合節目有關係吧。
然後呢就會發現走到台北街上,你要花一點時間才分出哪些是台灣人、哪些是香港人、哪些是日本人。
除了大陸來的。我走到台北101 的樓下,全都是大陸人。
就算他們不戴上旅行團的鴨舌帽,那一身的打扮氣質言行舉止已經把他們出賣。
我在台北沒有人認得出我是香港人。
除了十分其中一個小老闆︰你是香港來的吧?
台北車站的男人也不停猜我是來自哪兒的大學生。
其他的當我來自其他地方,就是沒有香港。
於是,我在台北五天,被人問路了好幾次。
於新生南路一段,我被人問了兩次究竟捷運站要怎樣走;
於新北投在等過馬路時有司機問我泉源路在哪裡;
於台北車站有人問我天成飯店怎樣走;
於十分有人問我瀑布在哪邊,
問的多數都是台灣人啊。
在西門町被人攔截了很多次,
在光華商場中citibank 的員工叫我申請信用卡︰小妹妹,你夠18 歲了沒?來呀。
我不停耍手擰頭他也不放過我,當我說「不好意思,我是遊客耶。」時他好像嚇了一跳;
於金瓜石中,香港人都以為我是台灣人。
我在台北背著一個背包走來走去,我以為這已經很好認了,因為台北很少人背背包,就算是學生都是用側揹袋而已,而且我的一口充滿廣東腔的蹩腳國語應該很容易被人認到得出我來自香港才對啊。
以前一去台北,不用說話當地人也知我來自香港,現在呢,不說長句子,也沒有人知我是香港人。
難道連台灣人也開始看不出大家的分別嗎?
似乎是人家不停在進步,只有我不進則退。
這幾年去台灣去得多。
以前去台灣,就算是台北,你一眼就能分辨出誰是當地人,誰是遊客,或更準確點說,香港人。
那已經不是一種氣質問題,而是衣著打扮的問題。
台灣人的衣著有點... 平凡,甚至有點俗氣。
他們不是不打扮,而是品味有點奇怪。
這幾年人家卻開始進步了,走到街上,就發現台北人已經懂得穿衣之道。
就算不是穿最流行的服飾,也不會覺得土,可能跟當地有大量關於打扮的綜合節目有關係吧。
然後呢就會發現走到台北街上,你要花一點時間才分出哪些是台灣人、哪些是香港人、哪些是日本人。
除了大陸來的。我走到台北101 的樓下,全都是大陸人。
就算他們不戴上旅行團的鴨舌帽,那一身的打扮氣質言行舉止已經把他們出賣。
我在台北沒有人認得出我是香港人。
除了十分其中一個小老闆︰你是香港來的吧?
台北車站的男人也不停猜我是來自哪兒的大學生。
其他的當我來自其他地方,就是沒有香港。
於是,我在台北五天,被人問路了好幾次。
於新生南路一段,我被人問了兩次究竟捷運站要怎樣走;
於新北投在等過馬路時有司機問我泉源路在哪裡;
於台北車站有人問我天成飯店怎樣走;
於十分有人問我瀑布在哪邊,
問的多數都是台灣人啊。
在西門町被人攔截了很多次,
在光華商場中citibank 的員工叫我申請信用卡︰小妹妹,你夠18 歲了沒?來呀。
我不停耍手擰頭他也不放過我,當我說「不好意思,我是遊客耶。」時他好像嚇了一跳;
於金瓜石中,香港人都以為我是台灣人。
我在台北背著一個背包走來走去,我以為這已經很好認了,因為台北很少人背背包,就算是學生都是用側揹袋而已,而且我的一口充滿廣東腔的蹩腳國語應該很容易被人認到得出我來自香港才對啊。
以前一去台北,不用說話當地人也知我來自香港,現在呢,不說長句子,也沒有人知我是香港人。
難道連台灣人也開始看不出大家的分別嗎?
似乎是人家不停在進步,只有我不進則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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