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A Single Man
我再一次同大家唱反調。
我知,我知,好多人都覺得好好睇,又覺得好感人,但我無動於衷。
按理,我應該很容易被此片打動的,因為近日情緒低落,非常易哭,我又是最怕跟伴侶死別那種人(對,想一想都會哭),所以沒理由會不喜歡這片,但我就是覺得很一般。
究竟Tom Ford 想表達什麼呢?孤獨而引發出來的憂鬱及寂寞(我最在行)?喪偶之痛(我很是明白)?還是人生無常?今次我看得不明白。
節奏緩慢,電影一開始由主角George 起床到他回校,應該拍了十多分鐘吧,但我已看得有點分神。
服裝也好、場景也好,都是美美的。鏡頭運用看得出是有用心處理過,不過,有時我會想,為何他要這樣處理呢?George 從家中出發,駕車往學校去,經過鄰居的屋前花園,然後慢鏡頭來了,他一直看著小女孩在跳舞。這表達了什麼?青春真好?人家有愉快的生活?我看不明白。有時不明白不是問題,我自問看不懂安東尼奧尼在拍什麼,但他的場面調度漂亮得我只會留意他的鏡頭如何推進,而不去深究他想表達什麼(事後才想吧)。就算看不懂,他的電影也美得令我原諒(?)他的慢。鏡頭時會給面部器官來個大特寫,有些時候卻不知道這樣用意何在,特別是George 回校不久,女職員跟George 交談時,鏡頭便經常為這位女職員的眼睛來一個大特寫,為什麼呢?難道這位女職員對同性戀的George 來說很有吸引力嗎(所以之後他說「你的眼睛真的很漂亮」)?或許Tom Ford 是有點過度設計了。
不過說實話,電影也有拍得不錯的地方。Tom Ford 在後期製作時很特意地玩調色,以pale 及vivid 的色調去表達George 當下的心情,甚至是用以表達人生的色彩(自己一人時,會覺得孤苦、絕望;有朋友相伴、有志同道合的人出現,人生的色彩總會變得豐富些),可見其心思。George 跟Jim、其學生及西班牙美男子調情時,也拍得滿有情調的,不落俗套。這個時候的面部大特寫終於都發揮作用了,看倌們可以看清楚他們如何眉來眼去、用表情及互相試探的說話去傳情達意。
Colin Firth 的角色很難處理,他要扮演一個外表要時刻保持完美及保守的人,一個在保守的時代下因為性取向的關係而不能走出衣櫃的人,一個壓抑情感的人,在這古板嚴肅的軀殼下表現出哀痛、表達出對其他同性有好感不是易事。Colin Firth 其實處理得不錯,他沒有歇斯底里(符合角色性格)。影片一開始,當他發夢醒後那個哀傷、極度失望悔恨的表情,很有層次;當他知道Jim 離世時由錯愕迅速變化到難過落淚,表現恰到好處;然後他跟Kenny 及西班牙美男子調情時,他面上的表情有很細微卻又顯著的變化,這真的很考其演技。
其實講關於同性戀電影一向都不少,論港人比較熟悉的有李安的《斷背山》,關錦鵬《藍宇》及王家衛《春光乍洩》,如果加上A Single Man,四套中我比較喜歡《藍宇》及《春光乍洩》。如果說A Single Man 不是說同性戀/愛情,而是單純的喪偶之痛,我都是比較喜歡《藍宇》(雖然是差不多到結局才喪偶)。如果說A Single Man 是說關於孤獨的故事,我還是比較喜歡Synecdoche, New York。如果這電影是想說人生無常,我還是讀佛學好了,至少佛家會跟你說「人生無常,因此不要執著」,這對我心境上有或多或少的幫助,雖然我十分喜歡電影中這對白 "Sometimes awful things have their own kind of beauty."
2010年3月22日 星期一
Alanis Morissette
我真想念她的聲線。
自1995/1996 年買了她的Jagged Little Pill 之後就很喜歡她。記得大約1998 年她來港開了一次演唱會,當時年紀小,又沒錢,身邊又沒朋友認識她,結果演唱會沒有去。我仍記得報紙之後報導說,她居然不穿鞋子就上台了。現在越來越後悔當年沒有去看演唱會,我相信她應該不會再來香港了,因為她真的不及當年紅。聲線特別,口琴了得,一把長黑捲髮,我到現在仍認為,莫文蔚有段時期的形象是模仿她的。不少人都因為孫燕姿而認識她的That I Would Be Good,又或者因為City of Angels 這電影而認識Uninvited,但我常懷疑,究竟有多少人會因此而認識Alanis Morissette?
她的So-Called Chaos 我真的聽都沒聽過,因為之前她有些歌我真的覺得有點失望。不過Flavors of Entanglement 發行後,我對她的興趣又回來了。上年(還是前年?)有段時間我常聽Flavors of Entanglement,感覺她雖變得平易近人了,可是歌曲仍然動聽,不過最出色的仍然是成為一時佳話的Jagged Little Pill。這碟真的百聽不厭,是整隻碟、每一首歌都百聽不厭,而且可以不停地loop 不停地loop,以前我loop 到以為自己有強迫症。
真想聽她唱一次live。
自1995/1996 年買了她的Jagged Little Pill 之後就很喜歡她。記得大約1998 年她來港開了一次演唱會,當時年紀小,又沒錢,身邊又沒朋友認識她,結果演唱會沒有去。我仍記得報紙之後報導說,她居然不穿鞋子就上台了。現在越來越後悔當年沒有去看演唱會,我相信她應該不會再來香港了,因為她真的不及當年紅。聲線特別,口琴了得,一把長黑捲髮,我到現在仍認為,莫文蔚有段時期的形象是模仿她的。不少人都因為孫燕姿而認識她的That I Would Be Good,又或者因為City of Angels 這電影而認識Uninvited,但我常懷疑,究竟有多少人會因此而認識Alanis Morissette?
她的So-Called Chaos 我真的聽都沒聽過,因為之前她有些歌我真的覺得有點失望。不過Flavors of Entanglement 發行後,我對她的興趣又回來了。上年(還是前年?)有段時間我常聽Flavors of Entanglement,感覺她雖變得平易近人了,可是歌曲仍然動聽,不過最出色的仍然是成為一時佳話的Jagged Little Pill。這碟真的百聽不厭,是整隻碟、每一首歌都百聽不厭,而且可以不停地loop 不停地loop,以前我loop 到以為自己有強迫症。
真想聽她唱一次live。
2010年3月21日 星期日
Leonardo/Shutter Island/Max von Sydow
本來打算去上機前去看的,但居然天時及地利都不合,唯有回港才看看。
老早說過,我是為了Leonardo 去看的,而不是為了Martin Scorsese。我喜歡Leonardo十多年了,從他的This Boy Life 開始,就一直跟隨著他。
Leonardo 的表現很少令人失望的,失望的頂多是電影本身,而不是他演技。這回,他的表現依然稱職,不過跟前前前作相比,倒是Aviator,甚至The Departed 也演得比較好。喜歡他一是因為演技,二是因為他俊俏得來有一種纖細感覺(Titanic 之後變肥仔就冇嘢好講)。每次看他演出,總會某些時刻是可以觸動到你的心靈,我稱之為Magic Moment,讓你真切感到他所演的角色有多絕望、有多難過、有多掙扎。拍Catch Me if You Can 時,他已經28 歲了,卻扮演一個十多歲的小伙子。儘管我早已忘記當中的老千技倆,卻無法忘記他在戲中所掉的眼淚。天!那個真的只有十多歲的小伙子才會有神態,他卻真的把它演出來!Aviator 中我念念不忘他的歇斯底里,The Departed 的無間道故事本來就不是我杯茶,但我的確被他的演技打動,真的感覺到他所飾演的老外版梁朝偉的心情有多不安有多絕望。今回他又再次跟Martin Scorsese 合作,再一次演有點神經質的角色,他不是演得不好,而是居然打動不了我。想一想,問題在哪裡?我擔心,可能是因為已經被定了型。他不是第一次拍這種神神化化的角色了,第一次看會覺得驚嘆,第二次看會覺得讚,第三次呢?已很難有突破,沒有新鮮感。他不是沒有演技啊,只是不知為何,他的戲路好像比較窄。如果演來演去都是這些角色,沒有其他發揮機會,他的演員生涯會如何繼續走下去?我很想他拿一次Oscar 啊!現在,唯有寄望他跟Christopher Nolan合作的 Inception,可以再一次帶來驚喜吧。
我不是Martin Scorsese 的粉絲,我也不太清楚他的作品。我看過的最多應該得10 部,我卻認為這是我看過最喜歡的一部。電影一開始,我就覺得我在看希治閣了 。Shutter Island 的配樂很利害,很快很快地就令觀眾有緊張的感覺。
電影一開始,Leonardo 飾演的聯邦探長Teddy 就已經身體不適,跟拍檔Chuck 略談一下就被船長催促上岸,「因為暴風雨快來了」,然後音樂開始奏起,略談一下女院友離奇失蹤的案情,上岸時精神病院的警衛以荷槍實彈及不友善的眼光嚴陣以待,他們一直到精神病院去,配樂就一下比一下強大響亮。以上的編排,一開始告訴觀眾,他們現正去一個非常危險、而且很大機會因為暴風雨的到來而被孤立的島去。這過程,我想應該大約五分鐘罷了,卻已經令到觀眾如我十分緊張。
之後就很快進入劇情,Ben Kingsley 演的院長立即跟Teddy 交代事情經過,Teddy 亦立即找到案中疑點。當他越去追查就越覺得這精神病院有古怪,他的心理狀況也越來越差,他慢慢記起他在二戰完結時到集中營所看到的一片慘況,看到亡妻的妄想情況亦越來越嚴重。Martin Scorsese 透過暴風、大雨、火光、閃電等,把Ted 的心理陰影翻出來,令到觀眾跟Ted 一起走入迷霧之中,分不清什麼是真什麼是假。電影中的確有血腥場面,可是見血的過程卻欠奉。暴力場面其實沒有真正出現過,但你卻可以感受到當中無形的暴力氛圍,亦因此覺得很有張力。這是一個我覺得很讚的地方。所有的所謂野蠻、殘酷的畫面,都是用對白說出來的,過程從沒有形象化過,那種暴力不是個人的,而是制度化、合理化的殘酷,這比一般赤裸裸的肉搏場面更震撼,因為它提供了一個想像的空間。風、雨、雷、電、火、閃光,非常典型的thriller film 甚至是film noir、horror 等的片種會出現令到電影更加緊湊的元素,非常五十年代--剛巧電影的背景也是五十年代。
電影改自小說,背景設計在50 年代很聰明。那時候,二戰結束不久,冷戰開始,世界陷入隨時會爆發核戰的陰霾之中,美國本土亦瀰漫著一片白色恐怖。單是這個背景,就已經叫人感到活於50 年代就是如此人心徨徨。整座精神病院就是那個時代的人心目中的社會縮影︰每個人都是孤單的,沒有一個人是可靠的,握權在手就可以操縱他人生死大權。重點是,在位者根本就信不過,他們會以各種藉口來替其他人洗腦。在這個大時代背景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是如此脆弱,時代如此動盪,再加上個人心靈創傷,才會令人更加受不了,更容易令人精神出現問題。因為以上因素,加上當時通訊不發達,令到一座島變成真正的孤島非常容易,所以把背景設定於50 年代,不無道理。
回家後我快速地看看網上對這電影的評論,發現都是彈的多,特別是那個結局,大家都覺得"stupid",我卻沒有這個感覺。其實我不知道stupid 在哪,及如何可以不stupid。我也不知道小說原著結局究竟如何。我只知道我被如謎一般的"Which would be worse, to live as a monster or to die as a good man?" 這句對白,以及之後Chuck 喊的"Teddy" 迷惑著。或許很多人看有謎的戲是十分需要有答案的(所以當時有好多人睇完Gosford Park 都要問句︰咁邊個係兇手呀?),我卻覺得沒有這個必要,因為這個世界有很多事情都沒有/沒有必要有model answer 的。
電影中最大驚喜,是見到Max von Sydow!!! 但更大驚喜是我認不出是他,直到End Credit 時見到他尊名才知是他耶!天!他樣子變得真多,年紀大了樣子慈祥了。

他今年踏入81 歲了,身體狀況應該良好吧,可是Bergman 身體一向沒什麼大礙,跌一跌倒後不久就跟安東尼奧尼一起上天堂了。Max von Sydow 仍然在世,而且仍然拍電影是一件好事,應該好好珍惜可以在銀幕上看到他演出的機會。
今晚因為意想不到看到他演出,回家後再細看他的資料,才發現原來他是The Greatest Story Ever Told 中的Jesus! 這可不得了,我小時候家裡播宗教故事電影,一是由Charlton Heston 飾演梅瑟的《十誡》,二就是《萬世流芳》了。可以說,我對耶穌的印象,是始於《萬世流芳》中的Max von Sydow! 我到現在仍然先入為主地認為,耶穌應該是《萬世流芳》中那個模樣啊。沒想到我跟他首次結「片緣」不是因為Ingmar Bergman,而是因為耶穌。
我喜歡Max von Sydow 面長長,就似Peter O'Toole 那樣,有點像英國紳士啊!但Max von Sydow 的可塑性比較高,有型,又有男人味,有時又野性,有時又嚴肅,非常有個性的一張臉。他精通英法意文,當然還有母語Swedish 啦。究竟是北歐人懂的真的比較多,還是因為他們是演員,所以才會學多種語言?
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台北的文化氣息
回來了。回來了一整天,都沒有心機打遊記,都只是upload 相片而已。
回到香港,感覺.... 有點怪。在台北這四天,我完全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我連網也不上了。有時我覺得很多事情都是習慣而已,例如我在香港不停上網、不停上twitter 看最新新聞,不停到去到一個地步,我懷疑自己患上強迫症。一去到外地再回來,我連跟進過去數天香港發生過甚麼事的動力也沒有,總之不想知道。連上twitter 的興趣也突然大減了。必須承認,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真的感覺良好。

中大生對他的作品應該不會陌生吧,中大烽火台就是出自他的手。香港人似乎不太認識朱銘美術館,網上遊記我好像只看過一名中大生寫過。他應該是夏天去的,天氣好,拍到夜照,因為這美術館夏天時會開放到夜晚。旅遊書我只看過一本有介紹,只佔一頁紙,一幅大相加幾隻字就介紹完畢。雖然有點備受冷落,但朱銘美術館玩味十足啊。我去了一整天,開館不久就開始看,看到關門為止。當初是因為覺得這美術館有趣才想去看看,看完發覺自己似乎真的喜歡上朱銘,至少一些比較抽象的作品我似乎看得明白他在玩什麼。看得明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才可以引起繼續去了解的興趣。
今次去台北,剛巧其國立歷史博物館有梵谷作品展啊,可惜時間不配,加上又不是沒看過,又認為過些時候會去外國,不怕沒得看,所以沒有去。不過,不知道香港何時才會有這些展覽看?上次Impressionism 的畫展都已經是千禧年初的事了,展覽館又小,趁墟的人又太多,感覺似行花市多過行看畫展。
說起藝術,其實我每次去台灣都對當地的廟宇有興趣,因為他們廟宇比起香港的宏偉多了,看看屋頂就知道。當晚我們到饒河街夜市旁邊有二百多年歷史的松山慈祐宮借用洗手間,順便逛逛,發現真的了不起。柱是浮雕,整個天花都是不同形態的神獸(應該係啩)。廟內的左側有三數間小小的房間,可以讓人去拜拜,有點像西式大教堂那種。晚上也有不少人去拜神的啊。整座廟,都是一件藝術品及歷史文物。台北有時就是這點有趣,周圍都是寶,單是這點就已經勝過香港。
回到香港,感覺.... 有點怪。在台北這四天,我完全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我連網也不上了。有時我覺得很多事情都是習慣而已,例如我在香港不停上網、不停上twitter 看最新新聞,不停到去到一個地步,我懷疑自己患上強迫症。一去到外地再回來,我連跟進過去數天香港發生過甚麼事的動力也沒有,總之不想知道。連上twitter 的興趣也突然大減了。必須承認,不知道香港發生什麼事,真的感覺良好。
至於台灣這幾天有什麼熱點話題呢?1. ECFA。2. 死刑存廢。3. 小S 家暴。
1. 即香港的CEPA,為什麼引起大爭議?有點常識都知道,不作多說。
2. 有高官因為這而辭官了,不過台灣經常有官員中途出家。
3. 是台灣蘋果爆的料,信不信由你。
台北好玩嗎?其實很難不好玩,這城接近應有盡有。有美食、有博物館、有山、有水,又可以購物(睇你買咩啦),交通又方便、語言相通,而且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繁體字,很難覺得悶的。不過的確,我不太喜歡台北。她是台灣最繁榮的城市,因此也是台灣最冷漠的城市。說山水不及東部,說人情味比不上台灣其他地方。可是你很難討厭她,因為差極都比香港的空氣及人好。
每個到台北自助遊的旅客,都會折服台灣人的教養︰看!人家乘捷運不會大聲說話、不會大聲聊電話,還有,人家不會衝入車廂爭座位,博愛座是真的讓有需要的人坐。就算有空位,他們都寧願站著。香港?超,下下迫爆啦,一日到黑爭位坐。對,我也覺得香港人真的很討厭,有時我也會想原因何在。小時候的香港人都不是這樣子的,何時變成這樣?有時我覺得人滿之患就是原因。今次我終於都見到台灣人的爭先恐後了。在他們的放工時間坐捷運,你就會見到他們如何迫爆車廂。對,他們乘捷運是不會爭位子的,可是當他們坐區間車時,情況就相反了。為什麼分別那麼大呢?我想是因為區間車不設劃位之餘,站與站之間的車程比較久,沒位子坐的話可能就要站得很慘。不過台灣人在車廂中,仍然是很靜的。就算聊電話,音量也真的很少,相反香港人一聊電話就要拉開嗓門大大聲的聊,深怕其他人不知道他談什麼。為什麼人家的文化跟香港有那麼大分別?難道大聲說話就是南方人的特徵嗎?我倒是聽過有一說法,台灣始終被日本統治過,多多少少都沾了日本人的民族特性,所以比較有禮貌,因此同時也許有點虛偽,就是對人不滿不會形於色,怕這樣不夠禮貌。這說法成立與否,就真是天知道了。
台灣TVBS 其中一條新聞,就是說氣象局的天氣預測相當失準。說的也是,明明預告四天都會下陣雨,誰知是下大雨,其餘三天倒是沒怎麼下雨。下大雨的那天,台北一場大型棒球賽要取消。那天我在金山,逛美術館,是室外美術館。
1. 即香港的CEPA,為什麼引起大爭議?有點常識都知道,不作多說。
2. 有高官因為這而辭官了,不過台灣經常有官員中途出家。
3. 是台灣蘋果爆的料,信不信由你。
台北好玩嗎?其實很難不好玩,這城接近應有盡有。有美食、有博物館、有山、有水,又可以購物(睇你買咩啦),交通又方便、語言相通,而且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繁體字,很難覺得悶的。不過的確,我不太喜歡台北。她是台灣最繁榮的城市,因此也是台灣最冷漠的城市。說山水不及東部,說人情味比不上台灣其他地方。可是你很難討厭她,因為差極都比香港的空氣及人好。
每個到台北自助遊的旅客,都會折服台灣人的教養︰看!人家乘捷運不會大聲說話、不會大聲聊電話,還有,人家不會衝入車廂爭座位,博愛座是真的讓有需要的人坐。就算有空位,他們都寧願站著。香港?超,下下迫爆啦,一日到黑爭位坐。對,我也覺得香港人真的很討厭,有時我也會想原因何在。小時候的香港人都不是這樣子的,何時變成這樣?有時我覺得人滿之患就是原因。今次我終於都見到台灣人的爭先恐後了。在他們的放工時間坐捷運,你就會見到他們如何迫爆車廂。對,他們乘捷運是不會爭位子的,可是當他們坐區間車時,情況就相反了。為什麼分別那麼大呢?我想是因為區間車不設劃位之餘,站與站之間的車程比較久,沒位子坐的話可能就要站得很慘。不過台灣人在車廂中,仍然是很靜的。就算聊電話,音量也真的很少,相反香港人一聊電話就要拉開嗓門大大聲的聊,深怕其他人不知道他談什麼。為什麼人家的文化跟香港有那麼大分別?難道大聲說話就是南方人的特徵嗎?我倒是聽過有一說法,台灣始終被日本統治過,多多少少都沾了日本人的民族特性,所以比較有禮貌,因此同時也許有點虛偽,就是對人不滿不會形於色,怕這樣不夠禮貌。這說法成立與否,就真是天知道了。
台灣TVBS 其中一條新聞,就是說氣象局的天氣預測相當失準。說的也是,明明預告四天都會下陣雨,誰知是下大雨,其餘三天倒是沒怎麼下雨。下大雨的那天,台北一場大型棒球賽要取消。那天我在金山,逛美術館,是室外美術館。
中大生對他的作品應該不會陌生吧,中大烽火台就是出自他的手。香港人似乎不太認識朱銘美術館,網上遊記我好像只看過一名中大生寫過。他應該是夏天去的,天氣好,拍到夜照,因為這美術館夏天時會開放到夜晚。旅遊書我只看過一本有介紹,只佔一頁紙,一幅大相加幾隻字就介紹完畢。雖然有點備受冷落,但朱銘美術館玩味十足啊。我去了一整天,開館不久就開始看,看到關門為止。當初是因為覺得這美術館有趣才想去看看,看完發覺自己似乎真的喜歡上朱銘,至少一些比較抽象的作品我似乎看得明白他在玩什麼。看得明是很重要的,因為這才可以引起繼續去了解的興趣。
今次去台北,剛巧其國立歷史博物館有梵谷作品展啊,可惜時間不配,加上又不是沒看過,又認為過些時候會去外國,不怕沒得看,所以沒有去。不過,不知道香港何時才會有這些展覽看?上次Impressionism 的畫展都已經是千禧年初的事了,展覽館又小,趁墟的人又太多,感覺似行花市多過行看畫展。
說起藝術,其實我每次去台灣都對當地的廟宇有興趣,因為他們廟宇比起香港的宏偉多了,看看屋頂就知道。當晚我們到饒河街夜市旁邊有二百多年歷史的松山慈祐宮借用洗手間,順便逛逛,發現真的了不起。柱是浮雕,整個天花都是不同形態的神獸(應該係啩)。廟內的左側有三數間小小的房間,可以讓人去拜拜,有點像西式大教堂那種。晚上也有不少人去拜神的啊。整座廟,都是一件藝術品及歷史文物。台北有時就是這點有趣,周圍都是寶,單是這點就已經勝過香港。
2010年3月12日 星期五
手提電話
話說大約4 個月前,我把用了2 年,不可將sms back up 的低智能SE 手機換了。其實那部SE 機沒什麼不好,那個用來拍照的閃光燈非常好用,因為可以選擇長開變電筒,又夠光。上年到太魯閣去,我們莫名其妙的要用雙腳穿過完全沒有照明系統的行車隧道,內裡黑得莫說伸手不見五指,連五指放到眼前都完完全全看不到。民宿主人早就借了電筒給我們,可是根本就不夠光,能見度只得一呎(現在想起,有點像村上春樹的《世界末日興與冷酷異境》中的地底世界)。車子不時經過,萬一因為太黑而仆街,剛巧有車子高速行過,你就仆街了。坦白說,真的怕得要命。幸好我想起那部SE 有閃光燈功能,一拿出來,正!比電筒照得更光更遠,至少能見度可達5 呎。只不過back up 不到sms 比較煩。我要另外找個同樣低智能的software download 去back up sms。因此幾個月前,我還是換電話了。
那部SE 機是我人生第一部SE 機,本來我一直都用NOKIA 的。NOKIA 好用呀,至少保值,又好少壞,接收功能也好,因此用過SE 後便回歸NOKIA 懷抱。也不是什麼高階機,但好歹也是新型號,順便也學人用手機上網了。誰知,這部機虧到不能。自動熄機,自動幫我reset 時間日子,我都一直話之佢。直到有天無啦啦send 不了sms,我就終於忍不住,拿去維修。修好了的當晚,再壞過。第二天我再拿去維修。每天花我3 個小時,上到去cs center 都看到有人對cs 說︰「乜你哋nokia d 機咁渣架!」終於弄好了,一星期後開始以為可以安樂時,又再次send 不到sms。關機再開又沒事,software 又再次不穩定。我都feel 到lai 嘢時,便把手機的sms 及phone book back up 到電腦去。一連接說我手機不夠memory(而其實我電話只得幾張照片及3 首mp3 ringtone 而已)就立即狠狠地把我的wallpaper 刪掉。第二天,我見電話的電池用量是5/6,打算把它充一充電,突然就變成1/6,說low battery。我都忍夠了,決定把手機換掉,實在不想再花任何時間在NOKIA cs center 上。這部機,我只用了4 個月而已。自此之後,我決定跟NOKIA 講拜拜。
好啦,有個已簽死約的上網plan 把我縛著,NOKIA 已經不再是我選擇之列中,SE 又不想回頭,要找部可以上網的電話,我向更高階的手機進發。人人都跟我說iphone 好,但一個窮撚人是沒資格用iphone 的,於是向android 埋手。只是一部舊model 而已,但暫時看來很好用,有google account 的人會用得非常愉快,(暫時)唯一缺點,是超!級!食!電!(舊電半日就玩完)說實在,如果將來銀根鬆動,我寧願要Nexus One(或更新model)都不要iphone。
突然由cheap 機去到smartphone,進化過程快到自己都覺得有點意想不到,可是我還是覺得以前的手機比較好用。有時低科技有低科技的好,沒那麼花巧,就沒那麼易壞,也沒那麼「食電」。
這陣子,又Andrea Bocelli 又Chicago 又hkiff 又Eason,下下過千或接近一千,而家換埋部smartphone,我連我銀行戶口淨番幾多錢都唔想睇。點解一個窮人要懶係有taste 學人欣賞high culture?有時我都想問候我自己。
那部SE 機是我人生第一部SE 機,本來我一直都用NOKIA 的。NOKIA 好用呀,至少保值,又好少壞,接收功能也好,因此用過SE 後便回歸NOKIA 懷抱。也不是什麼高階機,但好歹也是新型號,順便也學人用手機上網了。誰知,這部機虧到不能。自動熄機,自動幫我reset 時間日子,我都一直話之佢。直到有天無啦啦send 不了sms,我就終於忍不住,拿去維修。修好了的當晚,再壞過。第二天我再拿去維修。每天花我3 個小時,上到去cs center 都看到有人對cs 說︰「乜你哋nokia d 機咁渣架!」終於弄好了,一星期後開始以為可以安樂時,又再次send 不到sms。關機再開又沒事,software 又再次不穩定。我都feel 到lai 嘢時,便把手機的sms 及phone book back up 到電腦去。一連接說我手機不夠memory(而其實我電話只得幾張照片及3 首mp3 ringtone 而已)就立即狠狠地把我的wallpaper 刪掉。第二天,我見電話的電池用量是5/6,打算把它充一充電,突然就變成1/6,說low battery。我都忍夠了,決定把手機換掉,實在不想再花任何時間在NOKIA cs center 上。這部機,我只用了4 個月而已。自此之後,我決定跟NOKIA 講拜拜。
好啦,有個已簽死約的上網plan 把我縛著,NOKIA 已經不再是我選擇之列中,SE 又不想回頭,要找部可以上網的電話,我向更高階的手機進發。人人都跟我說iphone 好,但一個窮
突然由cheap 機去到smartphone,進化過程快到自己都覺得有點意想不到,可是我還是覺得以前的手機比較好用。有時低科技有低科技的好,沒那麼花巧,就沒那麼易壞,也沒那麼「食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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